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1-22 08:4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按照国家部署,完成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实施整治方案,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名单、责任人、达标期限。重点推进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鹤岗、七台河和绥化市等建成区内的22条黑臭水体整治,治理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哈尔滨市2017年底前要基本消灭黑臭水体;其他市级城市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省住建厅牵头,省环保厅、农委、水利厅、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参与)

5.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5年底前完成木兰县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2016年完成《黑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委、水利厅、林业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参与)

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着力保护好兴凯湖、镜泊湖、扎龙湿地和三江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原生态资源。重点推进三江流域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一湖、两网、一带”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三江流域湿地河湖连通和生态廊道建设。对非法侵占的自然湿地限期予以恢复。对季节性缺水严重的重要湿地实施生态补水。到2020年,实现退耕还湿50万亩,恢复湿地面积100万亩。(省环保厅、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农委、水利厅、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森工总局参与)

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加强江(河、湖)源头的水源涵养和界江(河、湖)沿岸护堤护岸建设,逐步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多效综合防护体系。强化流域水土保持,到2020年,建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个,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2万平方公里。(省环保厅、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委、水利厅、农垦总局参与)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检查评估,2020年底前,新建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1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处。配合国家制定实施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争取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项目。(省环保厅、林业厅牵头,省农委参与)

三、制度措施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理顺价格税费。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全省设市城市原则上要于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在五常市龙凤山、庆安县柳河灌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农业节约用水的新机制。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到2020年,争取农业用水价格总体上达到维护成本水平。(省物价监管局牵头,省财政厅、住建厅、农委、水利厅、农垦总局参与)

完善收费政策。按“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2016年底前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升至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水平。城镇污水处理收费要公开透明、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按照国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要求,2015年底前将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到国家规定的水平。(省财政厅、物价监管局牵头,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参与)

2.促进多元融资。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渠道,鼓励其加大对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污染防治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政府性担保机构为重点,推动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支持水污染治理相关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和省内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以及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措资金,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省发改委、财政厅、金融办牵头,省商务厅、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农业发展银行、省国家开发银行、省进出口信用银行、各省级商业银行参与)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加大中央财政水环境保护资金的争取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要纳入当地政府年度预算。(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环保厅、水利厅参与)

延伸阅读: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十条查看更多>污水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