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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李干杰: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立法呼之欲出

2016-03-01 11:21来源:中国生态修复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李干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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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和大气污染、水污染一样,是亟待解决的重大的环境问题,某种意义上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处理失当还可能演变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成就举世瞩目,但伴随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约束中国现阶段发展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最大的瓶颈。土壤污染防治已经受到各界人士关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呼之欲出。

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重要性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提出推进土壤防治工作的立法,2013年1月国务院提出要加快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的法律。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的关键环节。土壤污染防治最重要的薄弱点就是无法可依,没有法律依据,很多工作难以着手,因此加强立法非常重要。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明确并落实各方责任的客观要求。保护土壤环境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必须靠法律来限定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提高公众对土壤环境保护意识的现实需要。

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总体思路

深入分析现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法》、《固体污染防治法》都有相关规定,但存在很大局限,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差。

系统性:往往一部有关的法文件中只有一、两个相关的法律规范,零星、分散,无法满足要求。

针对性: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和难治理性等特点。现有的规定,并没有针对这些特点,制定专门制度设计。

可操作性:只有原则性、概括性地规定,比如防止土壤污染、改良土壤,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难以具体实施。有口号、号召等宏观要求,没有中观、微观层面的具体规定,因此难以落实。

时效性:明显滞后,有些过时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土壤防治的要求。

原标题:【观点】李干杰: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立法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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