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陕西《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3-28 16:2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陕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七)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各县(区)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审定后,形成市级方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未能如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八)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按照《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汉江干流沿线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防范环境风险。(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区)。城市、城镇建成区内现有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入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参与)

依法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湖泊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加大流域生态建设力度,严格划定禁采、禁伐区;河道两岸大面积实施造林绿化,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在污染源相对集中的河道、滩涂地建设生态湿地和防护林,增强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能力。(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九)持续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Ⅱ类以上水功能区内工矿企业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等要综合利用,禁止排放。鼓励Ⅲ类水功能区内缫丝、造纸、原料药制造(含皂素)、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2020年底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口示范区、县区工业园区(含飞地经济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水利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缫丝、化工、皂素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全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积极推进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三、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

(十)控制用水总量。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取水许可和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03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十一)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我市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火电、缫丝、皂素、造纸、化工、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污水处理查看更多>陕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