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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6-03-31 16:5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PM2.5PM10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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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得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并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委、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区管委会、铁山港(临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推行清洁生产。

督促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涠洲终端处理厂、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加快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上项目详见附表5。(市环保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委、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配合)

(四)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严格落实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以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试点探索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和削减机制,切实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车用燃油的监管,确保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油达到国四以上标准要求。(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五)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所有新建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负责)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市环保局负责)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铁山港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督促全部国控企业安装大气自动监控设施并和环保部门联网。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为重点,定期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并通过建立环保局官方网站和开通新浪政务微博等方式,加大环保执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七)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严格执行《北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市环保局牵头,北海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原标题: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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