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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政策的思考 采用填埋费价格杠杆规范废弃物处置设想

2016-04-07 09:38来源:泥客庄主博客作者:泥客庄主关键词:污泥处置污水厂水泥窑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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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家评审责任制度的改革

专家不专,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不仅仅是对所应专精的专业不“专”,技术上不懂装懂,滥竽充数,最要命的是其中的某些人利益不“专”,不是“专”聘来为业主利益把关的,而是接受利益团体的安排,来操作项目的。如此“专家”评审制度亟待改革。必须建立对社会实名公布和监督的制度,如同建筑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必须负连带责任。尤其是环评,很多单位和个人不但未能替社会把关,甚至已沦为橡皮图章,成为污染的帮凶。如此环保,前景堪忧。

7、结语

以笔者看来,我国污泥处置之所以停滞不前,污染加重,关键在于政策缺位。

是游戏,就需要制定规则。环保的规则就是不能再产生二次污染,必须处置到位。而支持这些游戏规则的,是大量的筹码,即处置费。没有足够的处置费,哪里便宜去哪里,什么便宜做什么,如此管理环境问题,只会造成环境灾难。

对于企业,如果没有严刑峻法,没有规则管束,当然会追求利益最大化。你处置费不足,他就有成分的理由偷工减料或偷排。你刑责不严,他就可以知法犯法。

环境污染物的处置,有如黄河大堤。修筑堤防是要有规则的,不能想怎么修就怎么修,可以随意加厚变薄,增高减低。大水一来,一定是从最低的地方溢出,从最薄弱的地方垮掉,这就要求处置标准划一。划一的手段只能是设立填埋费门槛。修堤必须真金白银,才能真材实料,这就是处置费必须到位。

污染物处置属于社会公益项目,最终是老百姓付钱,因此建立公众监管制度十分必要。凡接受公帑者,公众必须有权利随时进入这些处理处置企业,实行有效监督。污染物处理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二次污染管控。老百姓反对在自己家门口建垃圾焚烧炉是有道理的,但现实是,污泥处置业内野蛮焚烧的比比皆是,只不过民众不知道烧污泥的危险比垃圾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旦知情,恐怕这些根本没有实际措施的电厂焚烧也都会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各地污泥的处置费应该都是政府给的,但无论国企私企,均以“商业秘密”为由,连处置费都不愿对社会公布,可见这里面有些名堂。政府钱给了,事情没办或没办好,但出于什么原因,政府还要为这些企业保密,就让人不明白了。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行业保护主义”。水处理行业产生的污泥,不希望其他行业的企业来处置,哪怕自己处理不了,处理起来也没有优势。谁动了我的蛋糕,我跟谁急,于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排水集团、外界处置商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三方博弈:我处理不了,你也别处理,我会给你制造各种难题,让你也处理不下去,最后都处理不了了,政府你看着办,反正污泥在我这儿。污染就污染着吧,跟我排水集团没关系,出了事儿有门头沟那样的哥们儿给扛去……

欧盟发达国家的污泥治理都是在八十年代初首先从工业污泥开始的,到了九十年代才进入市政领域。我国则正相反,首先面对的是市政,工业还在靠边站。这一特点说明,我国的市政污水处理事实上还在大量承担着工业废水的治理任务(比如北京清河,一段时间因来水严重不正常导致直排被曝光),这就造成市政污泥具有明显的工业污染特征,其中的重金属、有机卤化物浓度远远超过今日欧盟国家的水平。加上我国目前高污染产业多,高污染能源(煤炭)仍占主要地位的特点,简单照搬欧盟某些国家的处置方式(特别是焚烧、土地利用)来处置污泥,如不加严格管理,可能贻害无穷。

笔者认为,污泥处置不可避免地需要支付昂贵的成本,没有合理的基准处置费,污泥处置不可为,为者要么赔钱,要么造成直接的或间接的、短期的或长期二次污染,舍此别无可能。

原标题:关于污泥处置政策的一点思考——采用填埋费价格杠杆规范废弃物处置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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