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04-13 11: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及诚信机制】被举报的公参说明经核实存在重大弄虚作假情形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中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程序,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纳入企业社会信用系统。

第二十二条【施行规定】本办法自2016年x月x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文件中相关内容即行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编制格式要求

1概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整体情况介绍。

2公示信息及征求意见

2.1公示信息内容

2.2公示载体

2.2.1网络公示

网络公示时间、网址及截图。

2.2.2张贴公示

张贴公示时间、地点及照片。

2.2.3其他公示方式

如采用其他方式公示相关信息的,应予以说明。

2.2.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3深度公参情况

对收到的公众意见整理和初步分析情况。根据分析结果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采取与公众互动沟通措施的,应当说明相关情况。没有采用深度公参的,应当说明理由。

4公众意见处理

4.1收到公众意见的情况概述

4.2公众意见整理归纳分析情况

4.3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列表说明对公众环境影响相关意见的采纳情况,并说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对应内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影响评价查看更多>环境保护法查看更多>建设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