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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个市级版水十条出台 《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5-10 11: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十条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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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积极参与前瞻技术研发。借助科研院所水处理研发力量,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和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参与)  

(十五)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市场。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在内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五、优化空间,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  

(十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县(区)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中心城区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县级城市自2018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参与)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监测体系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2016年前完成集镇(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等参与)  

(十七)加强良好水体保护。组织开展江河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按照《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制定瀛湖中长期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好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到2020年,瀛湖及其入湖河流要达到规划要求。(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等参与)  

(十八)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江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

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市林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等参与)  

(十九)构建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屏障。以全面建设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屏障为目标,加强汉江丹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河道两岸实施大面积造林绿化,严禁采伐,构建生态屏障,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控制面源污染。根据控制单元的水环境容量,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强化矿产资源采选、冶炼、加工和黄姜皂素、造纸、缫丝、酿造、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

完善建制镇、移民集中居住区环保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南水北调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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