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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丰:“土十条”应及早配套相应政策

2016-06-12 09:0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童克难关键词: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周奕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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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奕丰如是说:

“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可充分获得市场资金的支持,解决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大而产出缓慢的后顾之忧。”

“如果不能给农民提供经济的补偿,那么休耕制度就难以真正推行。”

的土地指标转让费用,将这笔费用纳入设立土壤改良的专项基金。

针对土壤污染治理具有持续性、持久性和所需资金巨大的特点,“土十条”中还明确提出:“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环境调查与检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

在全国两会期间,周奕丰也曾建议建立“超级基金”。他认为,要满足土壤修复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要从工业指标和商业指标中提取,采用政府性信托基金运作模式,专人投资管理,独立核算。

休耕应建立生态补偿,改良应因地制宜

民以食为天,农以地为安。相比而言,周奕丰更关注农业用地的保护和修复问题。

“好地为什么种不出好粮食?”周奕丰认为,我国的农田绝大部分是连续种植,长时间超负荷耕种,其后果之一是加大了土壤的扰动次数,加速了水土流失,从而使土层变薄,质地变粗,肥力减退,地力下降。

“过度施用化肥、农药等,对土壤、水体造成污染,危害农业生态环境,因此急需进行休耕。”周奕丰表示。

“土十条”中明确规定,要“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那么休耕该如何试点?又要怎么操作?

“如果不能给农民提供经济的补偿,那么休耕制度就难以真正推行。”周奕丰认为,休耕制度应在保障农民收入的前提下实施。他建议,国家对农民按休耕土地的面积给予休耕期补偿,补偿标准可对比国家退耕还林、还草的标准执行,结合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休耕试点区域或轮作区域的不同,给予农民每年每亩200元~300元作为补偿。

除了要对休耕进行补偿,对于土壤的修复和改良则应该因地制宜。

周奕丰介绍说,目前我国重污染的农业用地仍是少数,多数是因为其酸碱度超标影响了农产品的产量。致力于土壤防治与修复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的民营土壤研究机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采集并分析的500个土壤样本显示,广东等南方地区土壤pH值一般都在5.5以下,有些甚至低于4.0,属于强酸性土壤。而北方则多为碱性土壤,同样影响农产品产量质量。

延伸阅读:

周奕丰谈“土十条”:土壤治理是公益事业 兼具经济效益

原标题:“土十条”应及早配套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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