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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你家附近的毒地治理埋单?

2016-06-21 14:17来源:新闻百科作者:孙千婷关键词:土十条土壤修复土地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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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球踢给下家,“谁受益,谁治理”难保效果

如果将治理任务转交给下一任开发商,是否能有效解决“债无主”的问题呢?

有时,化工厂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处理土壤修复的问题,而是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后续开发商,将土壤修复留给接手土地的“受益者”进行。但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又如何保障受污染土地的修复效果呢?在“谁受益,谁治理”的模式下,开发商在修复过程中一旦发生偷工减料的情况,将会形成巨大隐患。

长江明珠小区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是一所能解决6400多位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小区。2009年,该小区通过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成为“湖北第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经济房小区”。

(长江明珠小区建成的幼儿园)

这样一所“康居”小区,实际上却建在化工厂原厂址上,污染严重。不仅如此,该小区2008年开工,但环评却是2009年才提交,等武汉市环保局做出“项目选址满足不了环保要求”的批复时,小区已基本建成。

已建成的楼房不可能推倒。2010年,根据武汉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对小区土壤进行了修复。修复方案是把原场地的土壤平整后,铺上了一层土工膜。这是一种塑料膜,由于成本低,常被用于水利工程上。然后再从外面运来安全的土壤,覆在膜上,再在安全土壤上面进行绿化种植。

据开发商称,这种土地修复花费近600万,然而与原本可达数亿的修复费用比起来,仍是微不足道。而且采用这种修复方式,一旦塑料膜被侵蚀、破坏,土壤中的有毒物质仍会迁移到地面。

更耐人寻味的是,在“长江明珠”事件发生后,环保局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个房子是建给老百姓住的,已经花费不菲,那么是不是还需要花更多的钱去做这些无谓的治理呢?”有网友评价此次事件:保障房建设对某些地方政府来说,是块“鸡肋”,而被污染的地块也是地方政府的鸡肋。在污染土地上建经适房,用“鸡肋”解决“鸡肋”,地方政府这账算得极其精明。

政府财政吃紧,“借债治污”难以为继

污染者难以追溯,开发商又不易管束,这种情况下政府只好承担起治理毒地的重任。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修复项目中,政府财政所占资金来源的比例为54.3%。目前,政府仍是土地修复资金来源的中流砥柱。

原标题:谁该为你家附近的毒地治理埋单?|新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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