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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你家附近的毒地治理埋单?

2016-06-21 14:17来源:新闻百科作者:孙千婷关键词:土十条土壤修复土地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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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是湖南省境内最大的河流,然而其两岸化工厂众多,该区域土地一直以来饱受重金属污染。2011年,湘江流域作为全国首个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正式启动,该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因项目众多,牵扯资金巨大,该项目在湖南省内又被称为“一号工程”。

但这项万众瞩目的大工程在执行过程中,却由于财政资金不足一直进展缓慢。以郴州为例,郴州的25 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在一年后没有一例通过竣工验收。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一直到不了位,原计划在郴州投资19.8 亿,但地方到手的只有10.8亿,资金缺口达9 亿元。

为解决治理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湖南省推出重金属专项治理债券,湖南就此成为国内首个且唯一发行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的省份。

其实湖南原本打算中央能在资金部分支持百分之七十,然而中央只承诺分摊百分之三十,地方财政吃紧,治理费只好通过发债券的方式筹集。截至2014年2月底,此项目已发行债券67亿元,在借债治污的方法下,湘江重金属治理得以艰难持续。

尽管如此,2013年底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还是仅完成投资108亿元,还不到《方案》595亿元的五分之一。

在政府出资的模式中,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政府,需要地方政府垫付大量资金。由于土地修复往往持续时间长,政府的资金难以回笼,导致这种模式无法维持长期平衡,这对地方财政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土地修复,仍需法律先行

在我国,无论哪种模式,都难以保障土地修复的顺利进行。责任各方的隐瞒、推诿所造成的,是居民对环境隐患的毫不知情,以及黄金地皮长期搁置、开发商未修复先开发等土地利用乱象。

要做到追责修复两不误,美国针对土地修复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呢?在1980年出台《超级基金法》中,美国用法律明确了修复责任。这则苛刻的法案提出,但凡涉及到污染事件的企业,都有可能要负清除污染后果的连带责任。同时该法案建立超级基金,在污染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用于垫付场地治理费用。这种污染治理优先的体系提高了运行效率,避免了土地继续对人体造成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中国环评标准的缺失亦是导致土地修复乱象的主因之一。

2011年6月,南京市要求所有正在开发的项目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之前未经风险评估的在建工程必须停建,补充风险评估。这让开发商们一时手足无措。

同年,北京市正式实施《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它规定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所涵盖的污染物指标就高达89项。

但遗憾的是,这类关于土地修复的明确规定在国内仍是凤毛麟角,多数城市在土地治污的过程中,环评环节仍是企业和政府“自说自话”,相关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守门员。环评通过,但被检测出存在隐患的土地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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