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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你家附近的毒地治理埋单?

2016-06-21 14:17来源:新闻百科作者:孙千婷关键词:土十条土壤修复土地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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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保部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16.1%,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土壤超标率为36.3%,土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土地修复成为当务之急。人们在期待“毒地”得到整治时,心中仍不免有一丝困惑:被化工厂污染过的土地究竟应该由谁付费治理?

未出意料,“土十条”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任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但现实中,治理污染土地的执行过程却是纠缠不清。

冤有头债无主,“谁污染,谁治理”说易行难

就像“弄脏的衣服自己洗”一样,“谁污染,谁治理”这一土地修复原则是我们从小就理解并认可的,也是目前在土壤修复过程中遵循的基本准则,然而这条原则在中国却难以执行。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武汉“赫山地块”事件就是其中一例。

(赫山地块)

2006年武汉三江地产以4.055亿元拿下汉阳区的赫山地块,然而2007年年初,工人在进行桩基作业时,挖到深层土壤后陆续出现中毒反应,严重者出现倒地昏迷。经检测,开发商才恍然大悟这是一块“毒地”,武汉农药厂曾在此运作30多年。

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高达数亿的修复费用应由原武汉农药厂承担,然而农药厂早已于1994年倒闭,不可能再掏这笔治理费。更何况这块地在后来又接纳过武汉南方轮胎有限公司,这些污染者分别该承担多少责任已经没法分清,这笔土地污染帐,只能是冤有头但债没主。

最终,在这块地荒废4年后,开发商起诉国土局,将土地退还给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除退回买地款之外,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还向企业赔偿1.2亿元。这次事件也在当时被称为“全国最大的‘毒地’被退事件”。

“谁污染,谁治理”这种为自己的过错买单的付费方式看起来十分合理,然而土壤污染问题的显现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中利害很难在短时间内算清。同时,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很多老国企搬迁时没有完善的环评制度和土地修复制度,把废渣就地填埋了就搬走了,而当“毒地”引发事故时,污染企业可能早已不存在,也可能这块土地上已经建立过其他企业,该由谁来为这片污染场地负责就成为一个无解的难题。

原标题:谁该为你家附近的毒地治理埋单?|新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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