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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推进环境治理及重点工程建设(附项目)

2016-07-07 10: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节能减排环境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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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造全民健身示范城和全国特色体育名城

发展民生体育,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城和全国特色体育名城。

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大型体育设施,基本建成功能完备、中部一流的市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完成市体育中心和市全民健身中心改造。加强县市区体育场馆建设,按国家标准建设县市区“四个一”工程(一个田径场、一个体育休闲广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加大城市社区和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新增社区、村全民健身设施300套,着力打造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强新建居民小区、学校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使用监督,确保体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场馆对社会开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体育赛事,积极举办农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推广普及“长阳巴山舞”、“秭归花鼓舞”、“三峡船工舞”等本土特色原创体育健身舞项目。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完善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到2020年,50%的县市设立监测中心和乡镇监测站,进一步提高市民健身的科学化指导水平。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体育和竞技体育。依托独特山水资源,大力发展漂流、登山、攀岩、水上娱乐等优势体育休闲项目,坚持办好中国龙舟公开赛,扩大“中国龙舟名城”和“中国自然水域漂流之都”影响力。积极承办全国全省的公开水域横渡、公路自行车、山地越野跑、户外定向等休闲体育旅游品牌赛事,打造“中国户外运动之都”。加快发展竞技体育,确保优势项目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加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积极举办有重大影响的国内国际体育赛事,引导和规范体育竞赛市场化运作。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增强体育产业综合实力。

(五)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发挥宜昌文化资源优势,全面提升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全面繁荣文化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明的新需求,努力建成“中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党史、国史,广泛开展新时期“宜昌精神”宣教活动,扩大社会认同、增进社会共识。加强信用宜昌建设,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设“志愿之城”。加强国防教育,提升适龄青年爱国爱党爱军、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的责任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全民公益行动,打造公益活动品牌。巩固壮大主流舆论。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重大课题、重大典型宣讲活动,讲好宜昌故事,唱响宜昌声音,展示宜昌形象。加强与中省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宜昌发展成效和发展经验,进一步提升宜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宜昌史志资源发掘利用力度,激发全市人民爱国爱乡热情。坚持以主流价值传播为核心,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加快打造全国文明城市群。确保宜昌市在全国文明城市中争先进位,一批县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县)”行列,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2、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音乐厅、大剧院、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新馆等重大文化事业项目建设,完善县级“三馆一院”和乡镇文化站“三室一厅一场”设施,确保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所有乡镇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大力推进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全面完成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千村千场千团”工程,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公布一批具有特别保护价值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支持将三峡大坝工程、屈原祠、凤凰山古建筑群、黄陵庙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五峰联合鹤峰申报容美土司遗址为世界文化遗产。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现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100%,县级以上城镇数字影院100%全覆盖。建成全市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推动广电技术平台数字高清化改造升级。

3、增强城市文化品牌魅力

打造文艺创作品牌。继续实施“五个一工程”,深入挖掘具有宜昌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着力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和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作家和艺术家。培育魅力城市文化品牌。着力打造“诗歌之城”、“钢琴之城”、“读书之城”。建设环城南路历史风貌街。广泛开展“文化宜昌?全民阅读”活动,确保城乡居民阅读指数保持在全省领先地位。打造节会活动品牌。统筹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中国宜昌长江钢琴音乐节、中国宜昌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等重大节庆活动,支持办好清江画廊横渡接力挑战赛、宜昌三峡国际漂流大赛、中国长江环百里洲自行车邀请赛、三峡桃花艺术节、昭君文化旅游节、关公文化旅游节、嫘祖庙会文化节庆活动。打造媒体传播品牌。支持市级新闻媒体改善基础设施,鼓励媒体跨地区、跨行业发展,引导不同形态媒体之间的重组合作,打造一批知名网站和名牌栏(节)目。

(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法制宜昌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包容和谐发展。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民主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基层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2、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风格化管理体系、广泛多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协商共治的规范化自治体系和联通共享的信息化支撑体系,进一步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科技运用创新、方法手段创新。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标准完成城区新区52个新建社区和老城区127个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其依法开展活动。

3、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立法程序,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整合执法主体,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监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4、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探索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5、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全面推进平安宜昌建设。完善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人民防空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八、强化保障措施,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完善规划体系,健全实施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合力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确保全面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一)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为实施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人民群众加快发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营造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强大气场。

(二)健全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本规划相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市级专项规划要细化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各县、市、区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做好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任务的衔接,重点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逐年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明确规划目标实现路径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市政府按年度将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绩效考核。明确规划实现路径。对产业发展等预期性目标,要加强政策引导,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自觉行动实现;对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强化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坚决兑现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对社会治理等公共管理领域的任务,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经济手段予以保障。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制度,推进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四)加强规划实施政策保障

强化政策统筹。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投资、产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方面政策,加强各项政策的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强化项目支撑。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积极谋划对经济发展带动性强、对转型升级影响面广、对持续发展支撑性强、对民生改善意义重大的项目,发挥重大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年度预算安排要优先考虑本规划实施的年度需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消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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