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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附项目表)

2016-07-08 11: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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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全力保障郑州市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引领,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为载体,统筹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城市河流等水体,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系统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努力实现“水源优、河湖通、流水清、沿岸美”,为郑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为建设国际商都、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郑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地表水体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桋类以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地表水体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力争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栿类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位明显回升,地下水质量初步改善。

到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工作思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推进工业、生活和农业污染治理,实施节水治污;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净化及修复;加强地下水治理和保护,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实现全市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区域开发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干流郑州段沿岸,要严格控制纺织印染、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推动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2016年完成围合区域内不符合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的普查工作,制定工业企业总体外迁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启动外迁工作。力争3年内完成围合区域内不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外迁工作。

市工业企业外迁办牵头,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2016年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城市蓝线现状调查,城市规划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滨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城管局、水务局等参与。

(二)调整产业结构

坚定奉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引导低水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汽车装备及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及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时尚文化创意旅游集散基地建设,构建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实现更有质量和更有效益的经济增长。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等参与。

淘汰落后产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及清单,各县(市、区)依据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及清单淘汰落后产能。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在重点水污染防治区域内不予审批耗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的煤化工、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防止企业在向城乡结合部、农村搬迁转移过程中,造成新的污染。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18年完成郑州市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到2020年完成荥阳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市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市城管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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