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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7-13 09: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工业废水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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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逐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有关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环境执法工作经费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水利(水务)局、农委等参与)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水利(水务)局、银监办等参与)

(三十二)完善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牵头,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金融支持,畅通融资渠道。加强各级环保部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对节水环保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信贷倾斜,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企业和项目,可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列入黑名单和区域(流域)限批的企业,从严控制授信。(人民银行常熟分行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环保局、水利(水务)局、银监办等参与)

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等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其他排污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防范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参保企业贷款授信、申报污染防治资金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银监办等参与)

(三十三)深化水环境补偿制度

规范执行省、苏州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探索制定实施本市的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逐步建立覆盖我市主要流域和河道的水环境补偿制度。(市环保局、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九、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十四)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等参与)。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的要求,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全面完成现有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到2020年,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实施从水源水到水龙头水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应急备用、深度处理、预警检测、预警应急”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考核,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三十五)深化重点流域治理

深入推进太湖治理。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加强望虞河引清河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控源截污和应急防控。到2020年,望虞河流域重点断面达标率达到80%。(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农委等参与)

加强长江水污染防治。配合省制定实施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综合整治入江支流、入江排污口,到2020年,长江干流常熟段水质保持优良,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Ⅴ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农委等参与)

(三十六)加强良好湖泊保护

组织实施苏州市《阳澄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和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下达的各项治理任务,促进阳澄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对本市范围内昆承湖、尚湖等重点湖泊开展生态环境安全和健康评估,按照“一湖一策”原则,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生态清淤、湿地建设、湖岸带生态阻隔、入湖河流整治等综合措施,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农委、财政局等参与)

(三十七)加强地下水保护

防治地下水污染。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实施深层地下水禁采。按照《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报废取水井应实施填封,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2016年完成63个加油站改造;2017年完成62个加油站改造。按省相关职能部门的统一部署,在禁采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发改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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