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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7-13 09: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工业废水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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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控制种植业污染

2016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在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总体规划时,应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并在实施建设中加以落实。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大有机肥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使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逐步增加农田有机肥使用量。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快制定地方农膜使用标准,制定农膜使用和回收的优惠政策,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供销合作总社、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统筹规划、集散结合、自主实施、政府帮扶、以奖促治原则,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以村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分类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至2017年,完成24个村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至2018年,全市(组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50个,规划保留村环境整治率达到60%;至2020年,全市(组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400个,规划保留村环境整治率达到100%(市农办、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统筹城乡、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已编制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选择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治理模式(市水利(水务)局负责)。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大力开展水美乡村建设(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农办、农委、环保局等参与)。到2020年,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实现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100%。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

(十五)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市、镇二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指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3.2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规划局、住建局等参与)

(十六)提高用水效率

建立健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至各板块、行业,将完成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鼓励电力、钢铁、纺织印染、石化、化工、制革、食品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实施阶梯水价,超计划加价收费,加大重点户监督力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5%以内;到2020年,全市控制在9%以内。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加强节水型城市长效管理。(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通滴灌机械设备,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农委等参与)

(十七)加强再生水利用

2016年底前,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规划,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开展建筑中水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扶持中水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探索建立建筑中水应用管理制度。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绿委办、城管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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