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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6-07-15 15: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十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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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循环发展。

19、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大力推行高效逆流清洗、冷却水闭路循环等节水工艺。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水电局、市国土资源局)

20、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应制定再生水利用方案,开展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2018年起单体2万平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并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

三、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八)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21、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和完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在2020年底前,完成十堰市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

22、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按月及时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完善水质检测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频次、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并每日向城镇供水、卫生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资料。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测,按日发布饮用水卫生检测信息。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所有县市区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每季度都要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23、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重点围绕汉江干流、丹江口水库、黄龙滩水库及市内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加强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建设。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强化水源保护区综合管理力度,坚决关闭和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与供水作业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对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查处结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

24、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汉江为取水水源的十堰市第三水厂的建设,在2019年底前建成并投产。到2020年底前,取消茅塔河水库、马家河水库、头堰水库的饮用水源功能。2025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房县和竹溪县及有条件的乡镇应建设至少1个具备安全供水能力的备用水源。(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25、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监督与管理,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物价局)

(九)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26、加强神定河水污染防治。在神定河下游建成一期5万吨/日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8万吨/日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尽快解决神定河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污水溢流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神定河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持续实施污泥清除、基底改造、跌水复氧、生态护岸、植物恢复、河口湿地等工程。加快实施神定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研究论证百二河水库扩容工程,加快实施岩洞沟水库来水水质改善工程。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神定河流域上游所有行政村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快完善神定河流域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神定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氨氮≤3.5mg/L,总磷≤0.35mg/L,其它指标为Ⅳ类”。(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

27、加强犟河水污染防治。推进河道环境整治,整治河道内种菜、拓荒、放牧、乱搭乱建等问题,结合五河治理工程对改造完工的河道两岸加速实施绿化、美化。加大河道两侧排污口的查处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河道及周边污水全部进入专用管网,严禁污水直排。2017年底前,完成西部污水处理厂现有5万吨/日一级B出水提标至一级A出水项目建设;完成西部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河口湿地建设;在犟河流域内所有行政村实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到2020年,犟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氨氮≤3.5mg/L,总磷≤0.5mg/L,其它指标为Ⅳ类”。(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28、加强泗河水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完成泗河污水处理厂现有5万吨/日一级B出水提标至一级A出水项目建设,并扩能至10万吨/日;完成泗河污水处理厂下游的6万吨/日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在泗河流域上游所有行政村实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进下游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对马家河、茅塔河等河道实施污泥清除、基底改造、跌水复氧、生态护岸、植物恢复。完善污水三四级支次管网建设。研究开展通过水资源调度,在枯水期为泗河提供生态用水的可行性。到2020年,泗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氨氮≤3.5mg/L,总磷≤0.5mg/L,其它指标为Ⅳ类”。(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延伸阅读:

【政策解读】十堰出台“水十条”改善水环境 加强水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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