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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6-07-15 15: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十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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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38、发挥生态系统治水功能。加强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交通通道绿化、江河湖岸绿化等工程建设,稳定“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空间格局。到2017年底前,新建人工林8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3.37%;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0平方公里,坡耕地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加快裸露山体治理、石漠化治理和矿山矿区生态植被恢复治理。到2017年底前,再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率达30%;闭坑矿区耕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加快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争取扩大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加强退耕还林质量管理,注重退耕还林成效。(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水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39、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加强丹江口库区湿地保护,强化竹溪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加快建立以丹江口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4个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9个自然保护区和13个自然保护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出台《湖北丹江口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十堰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对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行为进行规范。研究建立“十堰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十堰市湿地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委)

40、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水域水生生物、鱼类资源的监测。针对水生动物修复,鼓励采取种群恢复、种群控制、增殖放流等技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至2020年底前,十堰市河流种群数量明显恢复,十堰市特色鱼种在河流时常可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利水电局)

四、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十三)控制用水总量。

4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十堰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完成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年度目标并层层分解。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2016年底前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并实施监控,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到2020年,十堰市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09亿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十四)提高用水效率。

42、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十堰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县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底前,全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到10%以上,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要求逐年下降。(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业局)

43、抓好工业节水。结合《湖北省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确定十堰市高耗水行业企业名单及产品名单,重点抓好东风汽车公司所属企业、市辖重点监控企业、高耗水企业的循环用水。通过严格准入制度,限制用水量大、水利用率低的企业审批投建。调整工业空间结构和布局,鼓励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和节水方式,推广闭路循环用水和清洁生产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着力培植极低耗水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技术密集型产业,以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与布局和十堰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到2020年,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市工业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水电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

44、加强城镇节水。推广应用节水技术,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稳步实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节水技术改造。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要实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到2020年,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99%以上的市级和县市区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市场占有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9%以上。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到2017年,完成现有城镇自来水管网更新改造,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底前,控制在10%以内。新建、改建建筑严格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通过回用系统用于道路喷洒、园林绿化和景观河湖补水。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45、加强农业节水。积极推进农业节水技术试验示范工作,利用自然、人工铺设等集雨产流面,将雨水通过水池、水窖蓄存富集,并进行调节利用,解决人畜饮水、发展庭院经济,进行大田作物节水补灌。在十堰山区继续推广示范地膜覆盖和秸秆(草)覆盖保墒技术和聚土垄作、深耕深松等节水措施。建立节水型的农业结构,改善品种结构,扩大红薯、马铃薯等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到2020年,全市灌溉保证率达到85%的标准,有效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5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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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十堰出台“水十条”改善水环境 加强水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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