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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

2016-07-28 13:3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降耗节能产业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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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节能目标责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十二五”期间,我省把节能降耗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考核、能评、技改、淘汰等手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倒逼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优化,调整发展重化工业,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积极发展服务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十二五”共淘汰炼铁488万吨、炼钢190.5万吨、焦炭604万吨、铁合金43.89万吨、电石14.95万吨、铜冶炼18.71万吨、锌冶炼19.605万吨、水泥淘汰1012.94万吨、黄磷2万吨。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5.3:44.7:40.0转变为2015年的15.0:40.0:45.0;二产比重下降4.7个百分点,工业占GDP比重由36.1%下降为28.6%,六大高耗能工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由36.9%下降为34.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2吨标准煤下降到1.73吨标准煤(当年价),年均下降率6.75%,实现结构节能约700万吨标准煤。

2、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节能工程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由2010年600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9000万元,吨标准煤奖励标准由2010年的200元/吨标准煤增加到2015年的300元/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预算3.72亿元直接支持276个项目建设,项目年节能量达310万吨标准煤。在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下,全省共组织实施省级节能示范项目467项,节约标准煤772万吨,其中余热余压利用工程226项,实现节能量453万吨标准煤;燃煤锅炉改造工程25项,实现节能量17万吨标准煤;电机变频改造工程39项,实现节能量23万吨标准煤;能量系统优化项目169项,实现节能量209万吨标准煤;节能产业化项目8项,实现节能量70万吨标准煤。

3、产品能耗大幅下降,提质增效成果显现

“十二五”以来,全省粗钢、粗铜、锌冶炼、水泥、电解铝、合成氨等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大幅下降。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吨钢综合能耗由621千克标准煤下降为560千克标准煤,昆钢水泥综合能耗由128千克标准煤下降为110千克标准煤;云天化集团合成氨综合能耗由1366千克标准煤下降为1260千克标准煤;云南冶金集团锌冶炼综合能耗由1237千克标准煤下降为1150千克标准煤,电解铝电耗由13503千瓦时/吨下降为13130千瓦时/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铜冶炼综合能耗由328千克标准煤下降为266千克标准煤。节能降耗在企业降低成本,提质增效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4、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

“十二五”以来,全省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效调控煤炭消费,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明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43.5%,比“十一五”末提高15.9个百分点。全面实施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关停小煤矿,煤炭消费占全省能耗比重呈逐年下降态势,从2010年的56.73%下降到2014年的43.07%。大力实施节能发电调度,率先推行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充分利用富余水电,可再生能源(水、风、光电)发电量占全省发电量的比重从2010年的57%提高到2015年的90%。截至2015年底,云南电网统调装机达到6315万千瓦,其中,水电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80%,较2010年提高16个百分点。

5、全面推进各领域节能,行业节能成效显著

省级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商业等领域节能降耗,各行业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狠抓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全面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启动高耗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全省千家节能行动企业实现节能量1051万吨标准煤,完成目标值的185.4%。大力推进节能产品惠民惠企工程,全省推广财政补贴节能灯1502万只,年可实现节电9亿千瓦时,相当于建造了一座20万千瓦装机的能效电厂。建筑行业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全省光热应用面

积达到1733万平方米,5市4县先后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交通运输单耗持续下降,营业性公路运输汽柴油综合燃料单耗每百吨公里7.8升,内河运输船舶燃油单耗每千吨公里33.5公斤,昆明市被交通运输部列为首批“公交都市”建设试点城市。商务系统在全省创建了141家“绿色饭店”,数量居全国首位。农村户用沼气完成319.8万户。公共机构节能灯覆盖率接近100%,完成56家节约型示范机关、学校、医院的建设,发挥了表率示范作用。6、全面加强节能基础能力建设,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制定并施行《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级示范管理办法》、《云南省地区间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行业节能管理法规政策,为依法节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推进节能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装备建设,组建成立了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等10个州市成立了节能监察支队;安宁市等48个县(市、区)成立了节能监察大队,全省节能执法人员达到320余人,依托国家专项资金,所有监察机构配备了监察仪器设备和执法车辆。“十二五”期间共对251户企业实施了现场节能监察,对208户违法用能企业下达了节能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对9户违规企业组织开展了强制能源审计。加强节能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省、州(市)节能管理、能源统计部门成立专职处(科)室。加快能源计量体系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云南)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节能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布100多家国家和省级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公司)。积极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组织819人次参加专业培训、考试,248人获得能源管理师资格。全省从事节能咨询、管理、监察、监测、节能研发和技术服务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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