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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附全文)

2016-08-01 09: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环境保护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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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辽宁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升级建设制度,完成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提档升级工作,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良性互动。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抓手,鼓励指导各市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全省以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敏感区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综合方法划定生态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制要求,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地块,形成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区域发展空间结构。到2020年,完成全省生态红线划定并出台生态红线区域管理办法。

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水平。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健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完善基础设施,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评估,推动土地确权。对开发建设等人类活动及其影响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对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通报。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防风治沙区和资源开发区等为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对于生态产品受益人明确的开发与保护地区之间、上下游之间、生态受益和保护地区之间,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并实施《辽宁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切实将战略与行动计划及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优先项目落到实处。划定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开展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地方物种本底资源编目数据库。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强化资源开发建设生态环境监管。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监督企业对矿山和取土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开展生态恢复,加强生态恢复工程实施成效的检查与监督。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加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结合青山工程,开展闭坑矿生态治理、“小开荒”还林还草、退坡地还林还草工程、封山禁牧(工程封育)、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沟渠、水塘、沿村溪流治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地选择集中或分散处理模式。污水处理优先考虑氧化塘、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等结构简单、造价低、运行费用少、低能耗或无能耗的工艺技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提高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鼓励散养密集区统一规划建设村外规模养殖场(小区),逐步推进分户治理与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七)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网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对核材料、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核设施流出物监督性监测,开展核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进一步开展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源回收工作,加快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能力建设,基本消除历史遗留中放射性废物的安全风险。加快铀矿、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治理,关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铀矿冶设施,建立铀矿冶退役治理工程长期监护机制。

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以铅、汞、镉、砷和铬等重金属作为防控重点,筛选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统筹规划治理。加快重金属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实施严格的重金属污染源监管,规范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按规定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对周边及下游造成污染。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环境修复示范工程,加大技术攻关,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区域内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总体降低。

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原则上新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都要进入园区,实现集约化、产业化、园区化发展。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排查,实施综合整治。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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