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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9-05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发展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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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861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累计建成城镇集中式垃圾处理场61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乡镇环保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环境监测通过国家认证,市级监察、应急、宣教、信息、辐射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农村饮水卫生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实现所有区县(自治县)全覆盖,建成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国控点20个。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

生态文明法治水平逐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修订、出台《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近20个地方环保标准,环保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市高法院在渝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设立5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审理,初步形成了“刑责治污”格局,生态文明治理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围绕“五个导向”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办法。水、能源、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不断完善。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成立了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三大功能性平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及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市场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在全国率先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全面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仍然艰巨

绿色转型面临诸多困难。我市总体上仍处于欠发达阶段、属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市情没有根本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循环经济发展尚未形成较大规模,经济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任务依然繁重。到2020年,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5万亿元,城镇常住人口累计增加200万左右,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呈现净流入,城镇人口持续增加,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环境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仍将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重大挑战。重化工业所占比重仍较大,短期内实现产业结构由“重”转“轻”较为困难,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形势严峻;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尚未到来,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高于环境容量。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大。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林相单一,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压力依然较大。我市是全国八大石漠化严重发生地区之一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水土流失、石漠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生态破坏等问题比较突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程度加剧,乱占林地、乱伐林木、填埋河道、生态孤岛等问题易发多发,局部地区生态环境仍然脆弱。渝东北、渝东南贫困地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压力大,生态扶贫任务繁重。部分老工业区土壤污染较重,景观和生态修复难。全市环境风险源量大面广,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的难度增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全面小康社会应有的优质生产生活环境供给不足,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空气污染因子更趋多样化、复杂化,区域性、复合型特征更加明显,主城区PM10、PM2.5年均浓度仍然超标,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不降反升(比“十一五”末上升15.4%),臭氧在夏季超标明显,部分远郊区县(自治县)PM2.5超标程度超过主城区。水环境质量“大河好、小河差”的不平衡局面还没有扭转,三峡库区部分支流污染严重,水华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黑臭问题突出,农村供水整体保障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噪声扰民投诉量仍在高位运行,臭气、噪声、电磁辐射等环境问题引起的“邻避”现象不时出现,“城市病”问题日益突显,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环境诉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不少农村沿路、沿河的暴露垃圾比较普遍。全市城市绿地规模总量仍然不足,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绿地建设与管养水平发展不平衡,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滞后。全市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还不健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还不明晰,政府监管职责缺位、越位、交叉错位等问题仍然存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化。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员机制、激励机制、宣传教育机制有待完善,各类受保护区域的生态科学教育和生态文化展示功能发挥不够。

第三节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迎来重要机遇

绿色发展成为时代理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并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密集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日趋完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生态环境正效益。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将进一步转变。预计“十三五”期间,火电、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增长速度回落,对资源能源的需求增速将持续下降,经济增速和产业结构调整将从源头上减轻新增排放压力,对生态环境的正效益将逐步显现。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带来重要机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庆作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定位,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定位和建设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的任务要求,将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市域发展格局。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是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载体和平台,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路径选择。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全市人口、产业与城镇发展布局,从源头解决布局性、结构性问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新型城镇化战略为加强我市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途径。党中央关于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决策部署,要求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有利于我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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