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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中现状监测数据问题分析与建议

2016-09-30 14:25来源:《环境影响评价》杂志作者:陈志明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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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环评报告中监测数据质量的建议

加强环评与监测机构监管

目前,环境监测市场化的比重在加大,但与之配套的监管措施还没跟上,环保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对参与环境监测的机构进行监管,制定准入门槛。在环评工作中,要求环评机构对现状监测数据来源和客观性负全责,评估机构在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邀请环境监测技术专家对数据质量把关,并实行“一票否决权”,即环评报告出现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符合实际,即可判报告书不能通过技术审查。此外,还应在进行环评日常检查的同时,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进行延伸性抽查,强化各有关机构的质量意识。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随着环评机构的脱钩改革逐步深入,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化已指日可待,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为环境监管提供优质技术服务,需要管理部门加快行业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事污染源强监测的单位作为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需配备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职称等级的相关行业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部门应提高污染源强监测人员从业资格的准入门槛。尤其要配备熟悉生产工艺的专业人员。

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平台

现今,监测信息的公开是有限的,环境质量监测基础数据未能共享使用,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既可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监测和资源浪费。目前,广东省已在初步实施该制度,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也在进行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库的研究。

加强环评报告监测数据审查

环保部门正在进行新一轮的环境导则修编,建议新导则中增加环评报告中的现状监测数据信息规范性、客观性、科学性等方面的要求,比如从监测点位GPS定位信息、点位图件、第三方校验等手段加以监控。环评报告文件技术审查时也应细化监测数据真实性的评估要点。

探索监测资源的有效利用机制

监测机构“直管”后,项目所在地监测站将拥有优质的专业装备和技术人才,同时对当地环境状况也很熟悉,应探索“直管”监测机构和社会化监测机构专业交流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监测技术力量,共同提高社会化监测数据的科学性。

原标题:环境影响报告中现状监测数据问题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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