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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基于不客观的环境监测数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将会给环境管理带来决策上的失误。通过剖析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中监测数据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阐述环境监测数据不真实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根据实践工作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同时根据现状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与措施。原文刊于《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第1期。
作者简介:陈志明、谢鸿、林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是通过积极的环境管理措施,正确处理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技术。客观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科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环境监测得到的数据是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相互关联的。环评报告的结论是建设项目审批中重要的支撑材料,如果环评结论是基于不客观的现状数据预测而来,其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目前,环评监测数据问题已越来越突出,亟须重视和加强管理。
1环评报告中现状监测存在的问题
环评报告中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能反映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质量的监测数据,另一类是项目建设所带来的污染特征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必须要体现出目前环境质量评价所涵盖的指标(因子)的情况,以及体现项目或规划实施所带来环境影响特征因子的变化过程。如果监测数据未能如实反映这两个方面的情况,将使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质量调查不够客观,导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出现偏差,环评结论不可信,影响项目审批和建设。总结起来,现状监测存在的问题归纳有以下几点:
监测点位与监测指标不全
有些环评报告中现状监测部分较薄弱,没有按照评价导则中不同评价等级要求设置监测点位,普遍缺失的点位有:排污下游敏感目标,如饮用水取水口、受污水灌溉农田土壤等测点,上游或上风向对照监测点位等。常常缺失的指标有:与项目特征污染因子相对应的监测因子,如采选业项目中的砷、镉、硫化物,制浆造纸项目中的可吸附有机囟素等。
环评报告如果根据不全面的现状监测数据作出环境现状调查结论,很有可能会影响预测和评价结论,进而误导审批部门对该项目的正确判断,项目如上马不仅会加剧该地区的环境治理成本,也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某地区拟新建某电解金属锰项目,承担该项目的环评机构在拟选的尾矿库下游小溪监测时,监测点位和因子不全,没能如实反映其地表水已受上游采矿废水影响。项目试投产,尾矿库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下游河流氨氮和锰严重超标,溯源到污染物来自上游采矿废水和本项目叠加,导致该项目未能如期验收,企业需投入大量资金整改,并引发大量投诉,最终被勒令停产。后经环保部门帮助业主完善整改措施后,才得到妥善解决,但已给当地环境和企业造成损失。
调查数据因无法采样而缺失
对于一些无法用物料进行衡算的污染源强,经常被“忽略”或不采样调查,比如采选矿尾矿库淋溶水质分析,这关系到矿山开采后所产生的固废对环境是否有影响的重要参数,有些环评单位往往以“采不到样品”而不进行监测,或采用类比方式造成现状调查结论与实际不符。还有一些原有污染历史的环境介质,调查时已无污染源排污,此时因缺少污染源数据而得出不排污或环境达标的结论,掩盖了真正的污染状况,导致环评报告中预测结论有偏差,所采取的措施方案针对性不强,甚至造成项目实施后措施不力,超标排污,建设项目不能通过环保验收,给管理部门带来监管压力,也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和治理问题。
监测数据逻辑性或精度不足
目前监测市场已放开,有些监测公司没有认真对待环评现场监测,以为这是走过场,常常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有些报告中提供的水质监测数据,连续三天的监测结果高度相似,甚至有些仅小数点最后一位不同;还有一些监测数据与现场审核的环境现状严重不符。比如在某矿山现场仅肉眼判断就能确定悬浮物超标的水体,报告中的数据却显示其水质很好;还有一些数据尤其是不属于常规监测的特征污染因子数据,其监测仪器、设备往往无法满足检测需要,最常见的就是监测因子最低检出限即为标准限值,反映不出该特征污染因子的现状情况,从而得不出客观的现状质量评价结果。笔者在作为专家参加环评技术文件审查时,常常遇到环评技术文件因监测数据不客观而未取得专家肯定,最终不予通过的情况。导致了环评单位不仅要重新调查、重新监测,同时也会影响项目的进展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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