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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表

2016-10-13 13:4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脱硫脱硝环保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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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硬化现场道路,严禁敞开式作业。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运输管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

5.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染料、涂料、添加剂、汽车化学品、农药、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并加强监管。全面开展化工园(集中)区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以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为核心,提升对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控和监管能力。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绩效档案,落实年度治理计划。

6.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加强与周边区域的联防联控,强化敏感区域的监测和执法。

7.加强其它大气污染源管控

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推进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的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到2017年,基本解决油烟污染扰民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其他大气污染源的检查、监督、管理与控制。

8.强化预警应急和区域联防联控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到2020年,全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5%。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秸秆禁烧、灰霾天气预防、项目审批、环境监测及科研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共建区域一体化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体系。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贯彻实施“镇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5%左右。

1.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落实长江镇江段、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强沿江排污口管理,确保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强化长江水污染防治。开展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入江排污口的审批、治理和监管,严格控制入江污染物总量。加强沿江化工园区和主要化工企业整治,严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毒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等排入长江,确保沿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岸线污染防治,科学规划沿江开发区和城镇。

推动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认真落实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江苏省实施方案,加快镇江市太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和管控,强化生活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清水走廊”建设。控制水上交通运输污染,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继续推进船舶污染治理,所有港口码头全部建成污染物收集和转运设施,所有船舶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

2.大力推进黑臭河道综合整治

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河段长制”,大力推进市区金山湖、古运河、运粮河、虹桥港、光明河、玉带河、周家河、丁卯团结河、大港河、丁岗团结河等“一湖九河”水环境整治。实施全市重点河道信息全面公开制度,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间,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因地制宜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建立长效的治理制度,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系统治理黑臭河道,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加强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和管控,重点实施电力、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水污染控制,开展化工、造纸、印染、医药、制革、电镀、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提标改造,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回用。全面开展沿江化工园区和主要化工企业整治,逐步淘汰当前污染较重的重化工项目,加快推动化工、造纸、电力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4.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持续推进城市老旧管网截污系统改造。完成丹阳石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句容宝华新城和黄梅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依据村庄规模、类型、到城镇距离等分类实施污水治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总量双控制,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行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养殖密度,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6.强化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环境加强监测和执法巡查;对养殖水域,开展养殖用水水源区、重点养殖区及养殖尾水水质监测,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和养殖技术,打造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规模基地;开展渔业“三品”认证。完成百亩连片养殖场池塘改造及进水与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7.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

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管理,重点加强饮用水源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与控制,确保全年水质全部达标。以长江征润洲、二墩港等日取水量在万吨以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明确备用水源地选址,下辖县级市应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应急状态下供水安全。划定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备用水源地、水厂、输水管网及相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双源供水。

(三)科学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质量

制定实施“镇江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到2020年,全面摸清我市土壤环境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辖市(区)全覆盖。建立我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

2.全面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我市建成区等区域。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积极开展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3.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分类清单。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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