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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规划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016-12-09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改造节能环保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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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一)严格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

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明确和分解控制目标,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完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目标任务。

1.明确和分解控制目标。根据国家确定的指标,全面落实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目标。针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确定年度分解指标。合理确定各地控制目标,逐级分解任务,确保目标落实。

2.加强统计和监督管理。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建立能耗统计台账,对各类能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建立完善县(市、区)能耗强度、总量指标统计制度。完善碳排放相关数据的统计、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监管体系,建立碳排放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警制度,对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的地区实行预警、约谈。建立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信息披露与公开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目标落实。

3.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加强对各市(州)能耗强度、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目标完成、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控制工作负总责。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按规定问责。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构建符合节能低碳特征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8%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3%左右。

1.抑制高能耗、高碳行业过快增长。对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强高能耗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审查,从项目建设源头遏制高能耗行业过快增长。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压减全省钢铁产能338万吨、煤炭产能800万吨,淘汰炼钢落后产能416万吨、炼铁落后产能60万吨。完善主要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指标,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落后产能企业有序转移退出,鼓励高能耗、高碳行业有序转移和集群发展。鼓励和支持钢铁、水泥、通信、汽车、电力、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优势企业“走出去”。

2.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广泛运用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提升汽车、装备、石化、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传统制造业,支持企业实行集约化、节约化、低碳化生产,打造节能低碳品牌。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两大专项,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支柱产业,全面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实施“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积极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支持纺织、食品、化工等制造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在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行动。以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石黄金山工业园区三个国家低碳示范园区,宜昌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襄阳谷城资源循环利用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绿色园区,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实现近零排放。到2020年,全省建成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部分重化工行业能源资源消耗出现拐点。

3.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着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装备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三大重点领域,提升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水平,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比2015年翻一番,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之一。

4.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动服务业节能低碳化改造,加大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应用,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循环利用,促进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节能降碳。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商务咨询、软件信息、融资租赁、现代物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加速。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推动商贸、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庭、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升级。突破性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和低碳新兴服务业。鼓励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审计核查、自愿减排咨询、碳排放权交易咨询等服务,支持发展个性化再制造服务,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

(三)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

1.优化化石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取得积极进展,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54%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43亿吨。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科学规划布局,新增火电装机规模1300万千瓦左右。有序建设一批清洁高效的大型燃煤火电项目,在热负荷集中地区加快建设热电联产及供热管网项目。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必须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包括热电联产机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节能改造。2018年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

推进油品升级和替代能力建设。推广应用一批成熟技术,加快推进我省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和适应性改造,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科学谋划石油替代产业,推进燃料乙醇等替代燃料在我省生产。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产业,大力推进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对石油的依赖。

大力发展天然气。积极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天然气利用比重,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3%。提高城镇天然气气化率,替代分散燃煤。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运输、分布式能源及城市热电联产中的应用。加强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加快页岩气开发利用,积极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和重点区块勘查,大幅提高已建成勘探开发区的储量和产量规模。

延伸阅读: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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