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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规划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016-12-09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改造节能环保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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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商用和民用领域节能降碳。强化商用领域节能降碳。引导商业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屋顶、墙壁光伏发电等节能技术。推广使用LED(发光二极管)灯等节能照明产品,严格控制商业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淘汰高能耗照明设备。进一步规范商品包装,引导商贸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商场节能量交易机制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制度。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创建一批绿色商场。严格执行《饭店业碳排放管理规范》等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大力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加快发展低碳物流,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提高货物调度效率。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减少运输车辆空驶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强化民用领域节能降碳。提高民用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型产品。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落实国家能效领跑者制度,实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应用“能效之星”及其他高能效、低碳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空调设置标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节能专项审查,强化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

5.推进农业和农村领域节能降碳。推进农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的设计研发和推广应用,强化能耗检测,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农业机械、渔船等设备。加强农作物高产种植措施的集成配套,减少高能耗、低效率的种植环节,建立并推广区域性农作物种植标准模式,促进农作物增产和节能降碳。大力推广生物防治、农业轻简栽培、施用生物有机肥料等农业生产节能技术,减少农业生产过程能耗。

推进农村生活节能降碳。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在适宜地区加大户用沼气建设力度,采取沼气提纯罐装、专用燃料、发电上网等方式,实现沼气高值利用。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扩大秸秆碳化、气化、固化试点示范规模,因地制宜发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加快省柴灶、节能炕升级换代,推广高效低排省柴节煤炉具。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

6.推进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运用高效节能灶具。结合公务用车改革,加快淘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加大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完善节能、低碳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全面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减少单位产出物质和能源消耗,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温室气体产生和排放。大力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循环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内部及产业之间相互耦合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构建纵向闭合、横向联系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回收体系。鼓励企业开发城市矿产资源,开展城市矿产交易。开展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构建以武汉、襄阳、宜昌、荆门、江汉平原、鄂东地区为核心的六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聚集区。

(五)促进非能源活动领域减碳和增汇。

1.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采用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改善、设备改进等措施,加快工业低碳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控制钢铁、水泥、石灰、电石、硝酸、铝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钢铁生产过程排放。严格控制产能规模,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焦炉煤调湿烧结余热发电、高炉炉顶余压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建设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积极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建设循环型钢铁工厂。开发和生产高效钢材和绿色产品,在建筑结构纵向受力钢筋中全面推广应用400兆帕及以上强度高强钢筋,替代335兆帕热轧带肋钢筋等低品质钢材。

控制水泥、石灰生产过程排放。鼓励发展散装灰泥、高等级水泥和新型低碳水泥。鼓励采用电石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冶金渣尾矿等工业废渣和火山灰等非碳酸盐原料替代传统石灰石原料。加快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再生,为水泥生产提供再生原料、燃料。减少石灰土窑数量,控制石灰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

控制电石、硝酸生产过程排放。电石行业要加快采用大型密闭式电石炉,重点推广炉气利用、空心电极等低碳技术。硝酸行业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控排技术,显著减少氧化亚氮排放。

控制铝生产过程排放。电解铝行业要推广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重点推广新型阴极结构、新型导流结构、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低碳工艺。支持发展再生铝材,推广富氧燃烧技术和联合冶炼流程,有效减少四氟化碳排放。

2.控制农业生产活动排放。积极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改进耕作技术,控制稻田甲烷和农地氧化亚氮排放。加强农机农艺结合,优化耕作环节,实行少耕、免耕、精准作业和高效栽培。通过化肥减量增效、废弃物利用处置、氮磷生态拦截等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鼓励使用有机肥,因地制宜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牲畜粪便综合利用。加快发展节能型农业机械、设备。积极推进地热能在设施农业和养殖业中的应用。控制林业生产活动温室气体排放。

3.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排放。依据国家新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指导宜昌积极开展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创建,到2020年,示范城市(区)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做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健全垃圾减量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治理目标。建立生活类、产业类、公共机构类和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巩固完善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基础的城市三级回收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优先利用水泥窑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协同处置,其次进行垃圾发电,减少垃圾填埋。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规模化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和堆肥技术,减少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鼓励企业建设和使用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系统,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

4.增加森林及其他碳汇。以植树造林、湿地保护、农田保育为重点,加强生态工程建设,不断增加碳汇。到2020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功能进一步增强,农田和湿地碳汇能力进一步提高。

增加森林碳汇。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抚育管理、生态治理、绿色通道等林业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长江流域防护林、鄂北岗地防护林带、退耕还林、绿色通道森林景观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统筹城乡绿化,推进“身边增绿”和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城市森林工程,开展城镇(村庄)配套绿化林、游憩林及绿化进校、进厂矿(企业)等工程。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实施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大力培育能充分吸收二氧化碳的树木良种,以鄂东南幕阜山低山丘陵区、鄂东北大别山及桐柏山地区、鄂西南武陵山地区为重点,扩大油茶、乌桕、油桐等种植规模,提高良种比例,实施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等重点工程。开展碳汇计量监测,鼓励开发碳汇林。开展碳汇造林、既有林碳汇开发试点。深入开展森林碳汇交易试点,积极争取自愿减排造林碳汇项目。

增加农田和湿地碳汇。大力推广秸秆生物质炭、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覆盖免耕等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在抑制氧化亚氮排放的同时,实现直接储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采取精准耕作技术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完善配套田间灌溉、排水等设施,加强土壤改良、退化防治与修复,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田碳汇。开展湿地资源碳排放和碳吸收的相关研究,探索湿地资源碳排放计量与评估。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强湿地储碳能力。

延伸阅读: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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