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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规划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016-12-09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改造节能环保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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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统筹推进水电保护性开发。合理开发鄂西及鄂西北地区水能资源,在汉江流域新建白河、孤山、新集、雅口、碾盘山等水电站,在溇水流域新建江坪河和淋溪河水电站,在清江流域新建姚家坪水电站,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左右。

推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规模化替代。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适度有序推进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新增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0%,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综合高效利用,支持生物质燃料发展,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35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开发利用,推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6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动浅层地温能在建筑制冷供暖方面的规模化应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争取咸宁核电项目早日获批并开工建设,开展其他核电厂址保护。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1.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以提高能效为主要目标,强化全过程管理,促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到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2%左右。

加快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围绕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先进技术装备。钢铁工业重点推进高炉、转炉、电炉、矿热炉等技术装备向大型化、生产流程紧凑化、高效化转变,推广煤粉催化强化燃烧、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关键技术。有色金属工业重点推广高效节能采选设备、冶炼过程中节能降耗的控制与优化技术等。建材行业重点推广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采用低碳排放的凝胶材料等。石化工业重点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改造锅炉等装置,推广二氧化碳回收与利用、新型化工过程强化、工业排放气高效利用等技术。电力工业重点采用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发展区域热电联产,推广建设智能电网,应用微电网技术。重点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变频调速等重点节能项目,开展工业锅炉、电机系统节能减排工程试点。

强化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能耗行业,实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能效对标,加快修订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不断提高能耗准入门槛,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在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有色、轻工等重点用能行业,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省级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建设,按时完成与全国系统对接。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节电工艺、技术和设备,深入实施绿色电力调度,执行差别电价。

促进节能低碳工业产品生产和消费。落实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在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及交通运输工具等产品领域,加大高效节能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力度。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鼓励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

2.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将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建筑格局。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在各地城乡建设规划修编中加强低碳发展规划内容,低碳试点城市要编制实施低碳城市规划或方案。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动商业、办公、居住、生态空间与交通站点的合理布局,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降低城市远距离交通出行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城市新区,科学合理编制城市新区建设规划,探索进行碳排放评估。推进城市新区功能布局优化,促进人口集聚,实现产城融合。

强化城市节能低碳建设和管理。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建筑工程的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建造、使用维护、报废拆除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研究制定建筑物使用年限管理办法,建立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建立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和违规拆除责任追究机制。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发展装配式住宅,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应用,提高工程建筑质量,延长使用寿命。重点推广使用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和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和绿色建材。因地制宜发展“荆楚派”风格建筑。推广应用屋顶和墙体绿化,协同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在采用集中供热的城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支持宜昌点军绿色生态城区、大悟高铁新城示范区等做好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并积极创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0%以上的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湖北省地方标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结推广高校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型校园建设。以武汉为重点,大力开展绿色建筑研究试点。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温能在建筑中的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指导绿色农房建设,编制绿色农房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推广太阳能热水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等农房节能技术。

3.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推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建设,加强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争到2020年,实现公路、水路能源单耗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宜水则水、宜陆则陆、宜空则空”的原则,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降低运输能耗强度。完善“五纵四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开展以长江、汉江为骨干的内河航道整治,推进交通互联互通。加快过江通道建设,加强重要省际通道和重点经济节点连接线建设,积极推进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农村公路连通工程,优化交通网络。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开展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需要,统筹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包括快速公共汽车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科学设置公共汽车、电车站点,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到2020年,大城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有条件的特大城市、大城市着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的配套衔接,初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出行结构。力争到2020年,省内特大城市覆盖主城区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到2020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

加强交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高速公路隧道节能设计方案和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实施公路隧道、桥梁、场站、港区等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应用发光二极管等节能灯具。积极推广温拌沥青混合料、沥青路面冷再生等技术。推广使用废旧轮胎橡胶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等技术,促进废弃材料再生利用。推广应用港口机械节能技术和操作方法,新建5000吨及以上级别码头原则上同步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供电设备设施。在集装箱码头推广使用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发展节能低碳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运输装备及配套设备。建立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严格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加强对高能耗运输车船进入市场运营的源头控制。充分利用车船经济补偿机制,加快淘汰高能耗运输车船,鼓励老旧车船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加快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应用。加强加气、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和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站。推进天然气动力船改造和绿色船舶建造。

加快“智慧交通”发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在综合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运输的深度融合,实现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发展。实施交通领域“互联网+”行动,建立多层次综合交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票务平台、大数据中心,逐步实现综合交通服务互联网化,提高客货运服务效率。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推动城市间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促进“一卡通”运用向多种运输方式拓展。

延伸阅读: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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