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附工程项目)

2016-12-20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环境风险管理分区指引。

黄埔区:加强广石化环境风险管控,完善石化产业群优化升级和环保监督管理,研究高风险源退出机制,完善园区周边敏感居民区搬迁和防护措施。

南沙区:加强小虎岛化工园区风险排查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岛内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居民区隔离防护措施。加强榄核、大岗、东涌等电镀、印染企业风险管控。

白云区:完善空港经济区及周边储油罐风险管控,加强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精细化工等行业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排放风险隐患控制。加强垃圾焚烧飞灰的治理,督促垃圾填埋场开展渗滤液污染治理。

花都区:加强空港经济区及周边物流运输环境风险管理。完善花都汽车城、新华工业园等区域汽车零配件制造、金属加工、铸造等行业升级改造,加强中心城区退二进三。

增城区:加强新塘等地印染、电镀行业升级改造,防范污染物排放对水源地影响。完善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管理。

中心城区:完善城镇人口密集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加油站、城中厂、涉危化品仓储、燃气管道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管理。

三、重金属污染防控

(一)分区防控,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预防控制。

编制《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严格涉重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量,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六大重点防控行业实施重金属排放“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新建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入园,严格管理和落实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控距离,加快推进环境敏感区和城市主城区涉重金属企业搬迁或关闭。

(二)深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综合整治。

制定实施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六大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排污强度管理。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2020年底前涉重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

(三)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解决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妥善处理处置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规范各类重金属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监管力度,有效提高含重金属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水平。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建立修复示范工程,推进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整治工作。

(四)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管控。

全面推进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建立企业环境风险申报登记制度,逐步将企业环境风险及含重金属原辅材料纳入常态化管理。完善预案备案管理制度,推广“标杆式”“卡片式”预案管理模式。引导和督促企事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消除环境隐患。

(五)强化重金属污染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全面建立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提升重金属监测水平,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

四、核与辐射污染防控

(一)电离辐射污染防控。

继续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的力度。规范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管理,结合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动态更新工作,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据库,保持放射源建档率100%,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100%。深化推广放射源电子标签监控管理系统,重点加强对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单位的电子标签巡检,巡检率须达到100%,进一步提升放射源信息化管理能力。强化对放射性废物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助省级主管部门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统筹管理。

(二)非电离辐射污染防控。

严格实施《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超标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难以补救的要依法关闭或搬迁,减轻和防止电磁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加强对电磁辐射污染的动态管理,在电磁辐射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按照种类和行业类别,对现有污染源的运行功率、频率分布、数量和所处位置进行分类建档,建立全市电磁辐射污染源动态档案。

对新建电磁辐射设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电磁辐射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之内。建立电磁辐射污染定期监测制度,为实施电磁辐射污染源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探索开展光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广州市光污染防治立法,开展广州市光污染控制区划定工作,探索开展光污染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工作。

(三)强化辐射环境监管能力。

完善辐射监测网络,基本形成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的辐射监测网络。强化水体、空气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区域γ辐射监测。开展重要农产品基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周边地区的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推动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示范点建设。完善各区环保局环境监测机构辐射监督性监测能力,具备开展放射源、射线装置、广播电视、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工程的辐射监测和应对一般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强化核与辐射污染源监控,加强对稀土伴生放射性冶炼加工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开展重点电磁辐射源监督性监测。

制定完善辐射污染应急预案,研究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市、区级环保部门应及时编制和修订完善辐射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进一步发挥区属地优势,加强指导,统一协调,提高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所有核技术应用单位编制辐射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培训。

延伸阅读:

中国环保产业政策一览及发展前景分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脱硫脱硝查看更多>超低排放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