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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附具体内容)

2017-01-04 09: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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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重点加强化工园区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对全省环境执法人员每2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等参与)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土壤污染应急纳入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土壤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救援能力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公安厅、安监局等参与)

八、加强科技研发,推动科学治土

(二十七)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土壤调理剂、钝化剂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开展卫星遥感技术在土壤环境监管中的应用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污染应急处置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适应我省土壤和水文地质特点的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卫生计生委、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八)加快科研基地建设。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研创新基地建设。利用省内现有科研院所和高校平台,重点扶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省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究基地。(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水利厅等参与)

(二十九)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人才资源,建立我省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库和专家库。建立高层次土壤环境管理、科研、监测、调查评估和治理与修复等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打造高水平的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队伍。(省环保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等参与)

(三十)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建立适用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根据我省土壤污染特点及其区域分布,针对多环芳烃、石油烃、农药、重金属等典型污染类型的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在全省推广国家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林业局等参与)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等参与)

(三十一)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的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健康发展。自2017年起,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单位登记与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的信用评级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商务厅、工商局等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三十二)强化政府主导。

延伸阅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标题:《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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