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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有财产的系统剥夺存在三种方式,包括:1)僭取私有土地(财产)转为公用地(财产),或者2)不允许人们采取先用先得方式把无主空地(资源)利用成私有地(财产),或者3)垄断法律保护者对私产受到侵犯不提供援助。在这三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所谓“公地悲剧”,人们倾向于过度耗竭无主、公共或得不到私产保护待遇的资源,这在相当多的场合下,表现为环境资源的过度利用、糟蹋和浪费,同时资本积累遭到破坏,生活水平呈现倒退。
也许有人(比如茅于轼)会反驳说:可是,空气、水资源等等没有办法界定产权。仔细想想,会发现这是毫无道理的说法。但凡稀缺的物理资源,只要一人使用影响到他人使用的,都可以采用“先用先得”的方式来界定产权。大部分水资源都可以界定私有产权,包括池塘、湖泊、河道、滩涂、海湾及海港、航道。而对于空域,即便无形的无线电波、航空器航道也可以界定产权,每块私人土地上方一部分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空间也归他所有。当然,许多所谓的空气污染物,是直接侵入私人财产乃至其呼吸道和肺部,以对人身权利的侵犯而呈现,故产权得不到界定的说法纯属荒唐。
谁制造了环境危机
过去,人们常常一般化地把环境问题归咎于过度增加的人口,而当代西方福利经济学,则直接把账算到“资本主义”私营企业头上。环境污染被当成是市场失灵的典型例子,由于私人生产存在大量“外部性”,它们大量排污而不用承担环境成本,因此就要通过政府强力干预及再分配“环境”,将这样的负外部性予以内部化。这也就意味着更多政府立法和中央计划控制。然而,这些都是没有抓住关键,本身存在巨大误区。
回顾历史,各国史上最为深重的环境浩劫,多有政府计划的根源。那些前计划经济工业国家,大多因污染严重而恶名昭彰。典型例子就像前苏计划经济下的环境灾难,达到比比皆是的程度。2013年评出的全球十大污染最严重地区,就有三个是前苏遗留下来的,比例之高令人咋舌。其他七个地区大多也都处于曾效仿过前苏工业化模式或者私有财产权保护落后的国家。
图:工业区和生活区不分的典型苏式计划工业城市
五十年代中国大陆的“大跃进”,企图在一夜间通过计划手段实现工业化。手段是效仿前苏大规模集体化私人土地、财产,甚至把人本身也公有化,结果证明是巨大的资源浪费以及对环境的惨烈破坏。有些地方为了大炼钢铁,把山头树木全部砍光削平,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严重危急人类生存。虽然崛起了许多苏式样板的工业城市,但这些城市往往工业区、生活区不分,人口长期生活在废气、污水、烟霾和粉尘中,且由于经济实质萎靡僵化、停顿不前,也根本没有像样物质基础和技术创新来进行任何有效的环境改善。根据一些年长者的认真回忆,不少大陆工业城市的环境污染,在改革开放后实际上还是有一定改进的(之所以许多人有今不如昔的错觉,源于当代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80年代前根本不允许也不可想象)。
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由于无法进行经济计算,必然造成资源错配,从而把大量有限资源投入到不产生经济效益,也即对人们实现本身目的、提高生活水平毫无助益的地方去。这不仅表现为资源的滥用,也造成相应的环境破坏,且无法通过有效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得到后续改善和修复(考虑到有些污染要等到经济发展、科技、医疗水平提高后才被人认识到是污染)。即便是在世界性反思和破除计划经济的今天,各国包括那些前计划经济国家,经济生活中仍然存在大量政府干预。混合经济当中的公营事业,作为市场经济海洋中引入“计算混乱”从而导致资源错配的“岛屿”,依然在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不计其数的环境问题。
只要想一想,对大气和水质最大污染源来自何方。在一些环境问题特别突出的国家,既然大部分的煤、电、石化产业,几乎全部的城市垃圾处理及焚烧系统、排水排污体系,大部分的土地和道路、水道、海域都是一国政府所有,那么究竟谁才是环境危机的真正罪魁祸首?不从这个角度出发,一味指责私营部门造成环境危机,更像是一种转移视线的诡辩托辞。
全球的公共所有权、计划及干预实际上在以下列方式恶化环境问题:
1)各国公有土地、河道及海域,成为大量污染物的放置、掩埋和排放场所。
2)各国公营的免费道路以及道路管制立法,造成低效率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导致人们愈来愈多使用私人汽车,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不堪,尾气排放急剧增加。
3)各国普遍对城市大量规划性干预,比如控制容积率、建筑物高度等,阻碍了建筑产业的创新,造成城市面积过度扩张和土地浪费,导致人们把大量不可再生燃料花在往返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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