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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7-02-07 10:2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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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明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落实防范措施。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和工业园区监测执法,严防生产经营、停产检修、拆除迁建污染土壤。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全面开展尾矿、冶炼渣、铬渣及脱硫、脱硝、除尘固体废物整治,规范电子废物拆解及废轮胎、废塑料再生利用,引导企业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12.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行动。

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实施进度,实施动态管理。重点治理和修复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污染地块,重点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重金属污染土地、危险固体废物堆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切断污染传播途径。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

自2017年起,按照土地用途规划及治理紧迫程度,选择一批污染耕地和场地开展治理修复试点示范。以泸州市、德阳市、凉山州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为重点,加强治理修复先行先试,探索不同类型区域土壤风险管控模式。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

三、强化保障

(一)机制创新。

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负总责,逐级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组织领导小组,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机制。省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厅),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加强宣传引领,推动全民参与,确保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攻坚工作有效推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资金投入。

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培育壮大环境污染治理市场主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环境污染防治市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

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金融办。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省、市两级建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和项目,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

延伸阅读:

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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