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十)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的县(区)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参与)
(三十一)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农业、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制订本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项目库。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参与)
(三十二)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选择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完成省下达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任务。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建设用地由市国土局牵头,农用地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牵头综合协调)
(三十三)强化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同时要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有关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的县(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参与)
(三十四)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本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环境保护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参与)
八、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三十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鼓励开展土壤修复与治理、生态恢复与综合开发、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基础研究,探索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新技术、新模式。在市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土壤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重点突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引进土壤环境保护专家,多途径培养土壤环境监测学科带头人。(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环科所参与)
(三十六)加大科研技术推广应用。根据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情况,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加大推广应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引进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开发和风险管控策略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环科所参与)
(三十七)促进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参与)
九、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三十八)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县(区)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参与)
(三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好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级财政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等重点项目和优先保护类耕地等重点区域;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参与)
(四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能力等建设,建立土壤环境应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培训,全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每3年开展1轮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培训。(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与)
(四十一)完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扶持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清洁生产、农用资源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供销社参与)
(四十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多元融资,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参与)
(四十三)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市检察院牵头,市中院、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与)
(四十四)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发挥“三秦环保世纪行”“行风热线”等作用,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粮食局参与)
十、强化责任体系
(四十五)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2017年5月底前,分别制订并公布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每年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与)
(四十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要抓好统筹协调,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各县(区)政府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与)
(四十七)落实企业责任。排污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监测与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重点企业要带头落实。(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参与)
(四十八)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从2017年开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每年度对各县(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市环保局牵头,市考核办、市审计局参与)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县(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约谈有关县(区)政府及市、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参与)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
聚焦多元有机废弃物处置,打造固废治理技术新高地2025年4月22日,广东省环境学会重磅公示2024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入选名单。此次仅有7项技术脱颖而出,覆盖当前固废与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沿方向。由衡燃科技联合清华大学共同研发的“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床(TF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1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估重点工业园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乌兰察布绿电入京9.3亿度,绿算进京超2万P。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35%,项目建设速度和并网容量居全区前列,全国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顺利并网。“源网荷储”技术试验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用于强化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关于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6月12日,陕西煤业在曹家滩矿业召开煤炭板块协同增效推进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陕西煤业党委书记、董事长赵福堂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闵小建,企业管理部、科技信息部负责人,陕西煤业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煤炭板块供需合作单位代表参会。会议内容今年以来煤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9日~6月1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新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6月10日,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工程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换流站,途经甘肃、陕西、四川,止于重庆市渝北区渝北换流站,采用±800千伏额定电压、800万千瓦额定容量
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大气环境化学创始人、享有国际盛誉的环境科学家与大气化学家唐孝炎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5年6月11日16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唐孝炎先生1932年10月生于上海,祖籍江苏太仓。1954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并留校任教,1972年在北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3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时间1个月。
6月12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示,涉及4家售电公司。日前,北京世纪信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因未响应申报而不符合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要求被暂停交易资格。现上述4家售电公司已完成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整改并申请恢复交易资格,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上述售电公司的恢
6月10日,宝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号锅炉低温烘炉点火启动。据悉,宝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约8.8亿,配置2台750吨机械炉排炉、1套5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投产后年发电量3.37亿度,预计年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吨。2020年4月,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
6月12日,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张辉一行到访陕煤集团,与陕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文琪座谈交流,并共同见证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座谈会上,张辉介绍了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对陕煤集团发展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中国银行充分发挥全球化优势与综合化特色,依托“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机制,
日前,陕西西乡县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项目处理规模200吨/天,投资约2.14亿元。原文如下:西乡县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纳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管理规范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投票表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审议稿)》,按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原则调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陕
一、现货运行情况实时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正式运行五省与省间,除甘肃、广东价格上涨外,其他市场实时月均价均下降。多数市场需求同比上升,但新能源等供给增加更显著,最终价格同比下降的市场更多。甘肃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56.18%,上涨幅度较大,原因是负荷与外送大幅增长,尤其外送上升显著,相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