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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南通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7-04-19 10:2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南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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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52. 全面实施“河长制”、“断面长制”。根据国家、省关于“河长制”的要求和具体安排,确定我市各主要河道的市、县、乡镇以及村组4级河长,加强河流水污染防治的统一协调推进。明确省考以上31个断面的断面长,重点针对断面达标改善或水质维持方面开展工作,确保达到考核要求。各级河长、断面长名单均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水利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53.强化断面达标精细化管理。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县(市)、区参照《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编制完成23个市考以上断面达标整治方案(见表3),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等)

表3 全市市考以上断面达标方案编制清单

注:1、货隆大桥断面达标方案由海门市负责编制,通州区予以配合。

2、营船港闸断面达标方案由开发区负责编制,崇川区予以配合。

3、孙窑大桥断面达标方案由通州区负责编制,如东县予以配合。

4、袁庄水站断面达标方案由海安县负责编制,如东县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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