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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2017-04-27 12: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修复生态环境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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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点(块)状典型生态系统建设

以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为载体,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强化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大力培育典型森林景观,有序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着力构建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功能稳定的点(块)状典型生态系统。

(一)世界遗产地。建立和完善省级、国家级世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加大遗产地保护力度,重点加强遗产地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改善遗产地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推动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促进遗产地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公园。整合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等保护地,以保护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和栖息地为核心,以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管护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保护物种种群稳定繁衍及其栖息地生境不断改善,有序开展国民生态教育和生态旅游,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管理模式和经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公园。

(三)自然保护区。推进“建设标准化、管理数字化、经营规范化和社区现代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调查,构建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模,通过新建、晋级、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构建起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建设与管理科学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四)湿地公园。以湿地景观资源为依托,以湿地生态系统、珍稀物种及栖息环境保护为核心,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湿地保护与退化修复,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挖掘和传承湿地文化,完善湿地服务功能,规范湿地的生态旅游活动,促进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五)森林公园。加强森林公园保护能力建设,保护好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因地制宜挖掘树文化、花文化、竹文化、野生动物文化和湿地文化等生态文化资源,打造自然生态教育和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打造特色鲜明的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品牌。

(六)地质公园。加强现有世界级、国家级及省级地质公园基础设施与保护能力建设,保护好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自然属性、较高美学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景观,充分发挥地质公园在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知识、开展特色旅游等方面的综合功能。

(七)风景名胜区。挖掘风景名胜资源潜力,抓好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服务设施、保护设施和监管设施,充分发挥风景名胜区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开创风景名胜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八)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在各流域和相关湖泊合理布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有效保护全省特有经济鱼类的原种资源。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一、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国土生态空间综合管控。全面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治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有效控制开发强度;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着力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努力提高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二、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勘界定标,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的生态红线保护机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负面清单,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区日常巡查制度、现场核查制、分析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成效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监测、日常监控和定期评估,严密监控人为活动对红线的扰动,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

三、推动“多规合一”。加强省级空间规划研究,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强化“多规合一”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支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节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

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绿化,构建结构稳定、功能优良、效益兼顾、可持续经营的森林生态系统。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调整25度以上陡坡耕地布局,修编《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巩固好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实施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工程,在长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岸的第一层山脊内以及重要湖库沿岸,营造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的景观林带。实施环成都平原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改造提升龙门山和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构筑以龙门山麓与龙泉山脉合围环抱的生态防护屏障。加强盆中丘陵区攻坚造林,推进成都平原林盘和农田林网建设。全面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及其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重点打造旅游线路、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港口等区域绿化景观,加快建设多彩通道。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村社进出道路、集中居住点、房前屋后、休闲地绿化,推进绿色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周边和消落带绿化,提高湖泊、库塘、湿地等绿化水平。积极营造碳汇林、血防林、风景林和国防林,推进污染土地和其他不适宜耕作土地造林。加强森林经营,规范改造低产低效林,有序改造退化防护林,大力培育混交林、复层林,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以乡土大径级材和珍贵用材为主体,加快建设国家储备林。加强森林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采伐制度。加快林木良种本地化进程,提高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

主要任务: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1400万亩,封山育林160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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