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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进路线图设计

2017-05-03 13:45来源:农业环境科学作者:王夏晖 李志涛等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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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现土壤环境逐步改善

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重点治理区域,明确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选取典型问题和区域,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基础上,针对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在全国率先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构建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区域和城乡全覆盖

首要任务是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实现“一张图”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市、县级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县(市、区)、乡镇、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环境管理和监测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创新投融资机制,实现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持续稳定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利用各类金融手段,为土壤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提供稳定资金来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发展绿色金融,发挥省级、市级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先行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

明晰责任 追踪问效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重在“先行先试”,既要立足现实基础,又要勇于创新实践。为确保先行区建 设能够取得预期成效,需要建立完备  的保障体系,使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 进实施。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工作机制

有关地市人民政府是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并经地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按照先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地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务、科技等部门以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任成员。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先行区建设遇到的重大问题。

建立系统完善的项目储备库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能力。入库项目应根据前期工作基础,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合理排序、滚动管理,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提前做好项目立项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建立稳固有力的资金技术支持体系

先行区建设投入主体仍在地方,省级和地市级财政应加大资金保障力  度,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亟需开展耕地土壤保护的地区。建立专家技术团队,对先行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按照《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方案》,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废物资源化等重点专项实施,优先在先行区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适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建立责任明晰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

按照国家发布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标准”,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财政部门每年应对先行区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予以公  开。结合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评估考核工作,对国家支持开展的先行区进行考核;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等自行开展的先行区建设工作,由所在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考核。先行区建设评估考核结果应作为相关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立及时高效的辐射示范带动机制

根据先行区建设进展及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情况,及时总结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阻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成熟经验和模式,按照“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通过召开现场会、制作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工作,在提高先行区影响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先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文章来自:《环境保护》2017年第5期。

文 王夏晖,李志涛,陆军,刘瑞平,孟玲珑

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生态与农村环境规划部,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土壤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党委。

原标题: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进路线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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