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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治理水污染,精准提升水环境质量
深入落实省、市“水十条”,实施水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建立长江水源地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管控,保证区域供水安全,未能饮用长江水的区域编制供水建设专项规划,实现饮用水水源长江水全覆盖。加强引江河、南官河、中干河、如泰运河、得胜湖等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各市(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现有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水厂一律达到深度处理要求。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
2.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机井整治工作,永久封埋深井117眼,封存备用水井44眼,改建专用监测井25眼。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8个加油站油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更新改造,2017年底前,188个加油站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深入开展深层地下水水权交易研究。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监测和预警应急体系。
3.开展重点流域治理
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夏仕港、古马干河、如泰运河、十圩港以及南官河等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入江排污口的治理和监管,削减入江污染物总量。深入开展沿江工业园区整治,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机毒物排入长江。加快完善里下河地区截污导流工程,解决尾水出路,形成清污相对分离的供排水格局,保障南水北调泰州段和通榆河清水廊道供水水质安全。实施以引江河—泰东河、引江河—卤汀河为主线的里下河地区清水通道,以南官河、周山河等为主线的通南地区清水通道的保护工程,强化沿岸现有排污口整治。到2020年,长江干流泰州段水质保持优良,引江河水质达到Ⅱ类,新通扬运河、泰东河和卤汀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以上,入江支流水质稳步提升。
4.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2017年底前,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提升至4万吨/天。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17年,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2017年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有条件的市(区)推进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9.5万立方米/日以上,新增污水管网长度340公里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排放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5.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按照全省要求完成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定期通报各地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各市(区)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2016年底,完成东倒沟、先锋河、草皮革河、双庆河、时庄河、革命河、蔡圩河东延和刁东中沟等8条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市区及各县级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6.强化工业废水治理
加强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对化工、原料药加工、印染、电镀、造纸等“十大”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戴南-张郭镇不锈钢集聚区、靖江市西来电镀中心等集聚区摸底调查,明确淘汰企业、项目、工艺(设备)清单和限期治理计划。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业集聚区废水自动在线监测安装工作。大力推进工业节水,鼓励电力、钢铁、纺织印染、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
7.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
实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效率,建立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收集能力,力争清水通道一级保护区已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他地区已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生态红线区域、国考省考断面周边地区及其他环节敏感脆弱地区为重点,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要求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停并转。强化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总量双控制,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污染严重养殖场关闭搬迁。到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里下河湖荡湿地网围养殖规模,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严格执行长江禁渔期制度,降低捕捞强度,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
(四)科学防治土壤污染,积极保护土壤环境质量
坚持“护净土、治脏土”治理思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综合监管,实行土壤分级分类修复治理,有效防控污染土壤风险,保一方净土,护人民健康。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重点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
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以及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市(区)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落实农膜使用和回收优惠政策,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到2020年,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工业企业摸底调查,确立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清单。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被污染地块的再利用管理和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的预防,建立例行监测机制。加强对工业遗留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明确修复责任,制定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方案,在相关管控和修复任务完成前,不得用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与人体健康高度相关的开发建设。严控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和现有建设用地用途改变的必须事前强制实施调查评估,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发为住宅类用地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4.推动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开展受污染农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业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实行分期分级分类修复治理,明确修复责任。以泰兴市黄桥镇南沙社区耕地土壤治理,靖江市西来电镀中心场地及周边河道底泥修复,靖江市天鼎化工、宏祥金属涂装厂、宏达电器厂、万达金属制品厂场地污染调查,戴南镇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污泥治理等项目为重点,建成一批土壤污染修复和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五)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与管控,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纳入日常环境管理,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事后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基本形成多元有效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网络,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环境风险。
1.加强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加强重点环境风险区域防控。合理布局环境风险企业集中区,在其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居民生活区以及医院、文化教育设施,对区内已有生活区和科教文卫设施实施逐步搬迁。加快高风险集中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区内企业改造升级,坚决淘汰环境管理落后企业。重点开展海陵城区西北工业区、泰兴精细化工园、姜堰经济开发区等片区内风险源清理和退出工作,2020底年前关停相关工艺水平低、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涉及石化、重金属等高风险企业力争全部进入园区。
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危化品生产、石油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汛期、高温期等重点时段的常态化巡检机制。制定实施全市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环境应急演练,确保每两年演练一遍。制定重污染天气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内部响应机制,完善处置程序和方法。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制定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2.加大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涉重行业准入,涉及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园区,切实从源头严控新增污染源。2018年底前,完成制革、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铅蓄电池、电镀、涉汞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行电镀、铅蓄电池、钢丝绳、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涉重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所有重金属产生和排放企业纳入市控重点污染源管理,逐步实现在线自动监控、动态管理。企业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规范治污设施运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到2020年,全市涉重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100%,铅、汞、镉、铬、砷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全省要求。对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建立定期监督和公告制度,加密水质断面、空气质量和土壤质量等监督性监测以及执法检查频次,分期分批实施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及设备运转状况在线监控。
3.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对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单位的日常现场监察和管理,动态更新三级重点源企业名单。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动态更新,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审核,现场监管部门认真核查,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控制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检查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批、建设、运营情况和自主监测、监督性监测等情况,对规范化整治不达标、处置设施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限制其接受危险废物处置,整改无望的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点推进靖江市华晟固废处理综合工程、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扩能、兴化市惠民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泰兴市爱科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较“十二五”提高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全覆盖和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完善市、市(区)、乡(镇)、村(居)四级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步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全面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对服务期满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与生态恢复。大力推行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重点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深入推进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永久性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设施。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量、泥质、运输和处理处置现状排查,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编制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计划。2017年底前,市区建成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底前,各市(区)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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