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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5-15 11: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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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1、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85 个,总处理规模共83623 吨/日。其中,卫生填埋场项目36 个,处理规模

3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量(含再生资源回收、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等易腐有机垃圾)占其总产量(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生活垃圾量+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共 20533 吨/日;焚烧发电厂项目48 个,处理规模共62490 吨/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1 个,处理规模共600 吨/日。其中,“十二五”期间未完成、“十三五”期间续建项目31 个。在区域分布上,珠三角地区卫生填埋场项目7 个,焚烧发电厂项目26 个;粤东地区卫生填埋场项目6 个,焚烧发电厂项目10 个;粤西地区卫生填埋场项目2 个,焚烧发电厂项目8 个;粤北山区卫生填埋场项目21 个,焚烧发电厂项目4 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1 个。

详见附件 3-附件5。

“十三五”期间因封场、项目终止或转为灰渣填埋场而减少的处理规模共30136 吨/日,其中卫生填埋处理规模28936 吨/日,焚烧发电处理规模1200 吨/日,详见附件6。2020 年末,预期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总处理规模为134490 吨/日,其中卫生填埋处理规模43300 吨/日,焚烧发电处理规模89590吨/日,水泥窑协同处置处理规模1600 吨/日。

2、处理技术路线及处理方式选择

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焚烧的权重,以填埋为主转化为焚烧为主,建设环境园;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推进设施统筹共建共享。

(1)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加强垃圾焚烧工艺研究,督促企业开展烟气处理技改工作,使烟气排放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基础上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对垃圾渗沥液处理的研究,有效解决渗沥液浓缩液处理问题。积极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和产品的国产化,实现经济适用、稳定达标。

(2)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本着因地制宜、资源化优先的原则,结合各地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

(3)推进设施统筹共建共享。根据节约型城乡建设有关要求,针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选址困难问题,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能力建设。具备条件的区域要积极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向相邻县(市、区)延伸,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的区域共建、共享、共管。

(4)因地制宜、合理选用相应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对于珠三角地区,建议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建设,即从市域统筹、系统规划的角度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协调整合,通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的形式,环境园内通过垃圾分类回收、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生化处理等多种技术组合,以大型焚烧发电厂为核心,实行各类垃圾处理工艺优势互补,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实现园区内物质流、能量流的有效整合和资源共享,将环境厌恶型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合并打造为“生态园林式”的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从而达到全市一盘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节生活垃圾的去向及区域共用集约式处理终端,做到资源最大化利用,减少不必要或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对于粤东西北地区,建议因地制宜地选用焚烧或卫生填埋作为区域性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基本形成一市一焚烧厂、一县一填埋场、偏远镇村组团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层级式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布局。距离县以上无害化处理设施较远的镇、村宜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垃圾组分仍应及时运至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

3、加强焚烧飞灰、垃圾渗沥液处理的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焚烧飞灰、垃圾渗沥液安全处置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应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配套建设能力充足的焚烧飞灰、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保障焚烧飞灰、垃圾渗沥液得到安全处置;应完善焚烧飞灰、垃圾渗沥液处理的监管机制,加强其处理过程的监管力度;加大投入,鼓励研发适用性强的处理处置技术,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

4、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建设

(1)加强法规政策引导,强化环境园科学建设与运营。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规划建设指引》,为广东省行政辖区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指导。随着环境园建设和发展进程的推进,逐步制定完善相关地方法规体系和配套政策,完善各项监管体系和行业规范,使全省环境园的建设和运营不断走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2)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推进环境园建设有序开展。环境园应根据城市的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现状,制定合理的、切合实际的战略发展规划,分阶段制定出近期和中远期的目标,根据环境园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情况逐步建设成高水平的环境园。在近期目标规划中,优先建设最终处置设施,如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卫生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场等;在中远期,以提升垃圾回收利用水平为目标,发展余热发电、填埋气发电等项目。对环境园内所有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分步、分阶段实施各项目,并根据垃圾处理的需求变化逐步发展,不断提升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水平,实现原料的循环应用和资源的共享应用。要对环境园规划进行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估和节能评估,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风险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书。

(3)创建示范环境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创建一批技术先进、生态友好、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垃圾综合处理生态环境园区,把创建垃圾综合处理生态环境园区作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发展的引擎,凝练总结生活垃圾处理典型模式和案例,深化推广应用。环境园的建设需要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鼓励集垃圾分选回收、卫生填埋、焚烧发电、生化处理、综合利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循环经济型示范环境园的规划、建设,促进生态友好型综合环境园产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和中山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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