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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表!《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5-15 11: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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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 号)、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统筹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创新动力、多元治理,节约集约、共生循环,平稳运行、绿色环保,最终形成垃圾多元、综合、全程和依法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局面,实现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部门,兼顾各类垃圾的处理,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配置,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的建设与营运,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平稳运行,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和发展权益。垃圾产量小的区域可协调邻近行政区统筹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或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建设。垃圾产量大、土地资源短缺但交便捷区域可跨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建设。创新动力,多元治理。社会自主自治是垃圾治理的动力。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引导企业、公众适度、全程参与垃圾治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综合环境园区的建设营运,充分调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变政府垃圾处理、垃圾管理、研发管理职能为应急保障、创新服务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垃圾多元治理。节约集约,共生循环。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与效益为中心,节约集约用地,创新投融资模式、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和处理技术,建立生产生活循环链接,通过物质流、能量流、技术流、信息流打通垃圾处理产业链,推动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物质回收利用、能量回收利用和填埋处置的均衡发展,强化垃圾处理体系对垃圾数量、成分与性质变化的自适应能力,实现综合处理、共享资源、共生循环和垃圾处理产业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行,绿色环保。应当对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处理设施和园区对周边环境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制订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的利益补偿办法,要求设施及园区营运单位、设施或园区所在地及其服务区域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处理设施及园区的建设成果,保障处理设施或园区平稳运行。当环境影响区域涉及不同行政区划时,应当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保障处理设施或园区的平稳运行。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应当保持与周边环境的相容相生,保持内部项目之间、企业之间的相容相生,践行绿色环保理念。

(三)规划范围

广东省全域,包括全省21 个地级,具体划分为珠三角地区、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

(1)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市;

(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四个市;

(3)粤西地区:包括阳江、湛江、茂名三个市;

(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五个市。

(四)规划年限

规划期:2016-2020 年(2016-2018 年和2019-2020 年两个阶段)

规划基准年:2015 年

(五)规划目标

加快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餐厨垃圾、存量垃圾管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智慧环卫系统,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成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1、生活垃圾处理

2018 年末,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

2、生活垃圾收运

达到 95%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98%以上;2020 年末,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2018 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2020 年达到60%以上。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逐步提高垃圾运输设备的密闭化率,珠三角地区完全实现垃圾运输设备的密闭化,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化率为100%;粤东西北地区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化率不低于90%。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2018 年末,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2

4、存量垃圾治理

达 50%。2020 年末,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快推进镇级以上存量垃圾场治理工作。2018 年末,完成39 座县级以上存量垃圾场的治理;2020 年末,完成剩余9 座县级以上存量垃圾场的治理。开展存量垃圾场普查,建立存量垃圾场台账;严禁新建简易垃圾处理场;开展风险评估和等级评定,制定治理计划,优先开展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进行存量垃圾治理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建立存量垃圾治理评价机制。

5、餐厨垃圾处理

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建设成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城市,珠三角地区其他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成熟完善,粤东西北地区初步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逐步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6、生活垃圾分类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形成并完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广州、深圳建设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成熟完善,其他城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指农村通过分类减量和就地消纳而减少的外运至县处理终端的生活垃圾量占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例。2018 年末,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

7、监管能力建设

达到 30%。2020 年末,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市、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逐步建立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并与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联网。

说明:表中指标为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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