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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 2017年陕西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2017-06-05 11: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监测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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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酸雨监测

1.监测范围

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略阳县、华阴市,共15个市(县、区),共计27个监测点位(详见表2)。

2.监测指标

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

3.监测时间

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质量保证

执行《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5.数据报送

按酸雨例行监测数据格式和方式报送。各市、县每月5日前向省站报送上月监测数据。省站每月15日前(含15日)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向总站报送上月全部监测数据,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2017年全年监测数据。

6.报告报送

省站在半年报和年报中同时报送酸雨监测结果。

7.承担单位

上述15个市(县、区)环境监测站。

(五)城市温室气体监测

1.监测范围

西安市。

2.监测指标

CO2、CH4。

3.监测频次

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4.质量保证

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空气监测网络质控手册-温室气体监测站》进行日常维护,每月报送质控手册填写记录。

5.数据报送

西安市站以VPN方式向总站实时报送数据,并于每月10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审核小时数据。

6.报告报送

2018年1月25日前编写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报送总站与省站。

7.承担单位

西安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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