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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云:正确区分“垃圾”与“废品” 多方面着手推进垃圾焚烧

2017-07-04 12: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徐海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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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家庭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是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短板。目前,国家还没有建立家庭有毒有害垃圾管理制度,而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很早就已经普及家庭有害垃圾收集处理的制度。“例如:美国在上世纪的80年代开始对家庭有害垃圾进行收集和管理,把家庭有害垃圾划分归类,大致划分为六大类,目前每年的有害垃圾产生量为160万吨,人均年收集量约为5千克;在荷兰,自1992年推行家庭有害垃圾分类,划定了5种家庭有害垃圾,据统计,居民的年平均收集量在1.5千克;还有德国,家庭有害垃圾的收集量为48.1万吨,人均在2千克左右。

家庭有害垃圾主要有废弃药品、日光灯管、电池、油漆等,建立这些有害垃圾单独收集系统既十分重要,也十分有意义。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产生量也比较低。但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则必然进入生活垃圾后端处理系统,其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影响和环境危害都是明显的。

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也是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的直接考验。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收集规划,让居民免费投放或有偿投放;家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还应该与当地危险废物处理衔接;为提高收集率,需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教育体系,根据需要建立类似押金制度的管理制度,以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

总之,针对家庭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分类回收工作,政府要做好三个衔,即:家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还应该与当地危险废物处理的衔接,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易腐垃圾与厨余垃圾分类收集与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衔接。

正确认识垃圾焚烧

在垃圾回收处理上,垃圾焚烧是我们国家环保行业推行最快、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处理方式,而且现在已经开始走出国门,向国外输出技术、设备和服务。在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垃圾焚烧作为一项被广泛应用的技术也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在市场需求日益加大,而民众对垃圾焚烧还存在一些片面认识的情况下,要想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处理的负面认识以及要对生活垃圾处理作出贡献和影响,徐海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国家应当持续加大在科技技术上的研发投入。在我国垃圾焚烧,尤其是垃圾焚烧用于发电领域,存在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一般来说,先是有基础研究然后才会产生一个产业上的应用,而现在情况却是产业走在了基础研究的前面,这种不正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和阻碍基础研究上的创新和提高。垃圾焚烧如果要对现阶段的垃圾回收处理作出更大贡献的话,就必须用技术上的研发和创新来扭转这种尴尬局面。

第二,要坚持主流技术,要坚持主流技术持续的研发方向,只有这样,在获得技术优势的同时,还能够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的技术工艺。方向对,技术不走偏,这样才能有发展。

第三,在目前来说,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是对气候友好、环境友好的一项技术,在目前的垃圾处理以及能源可持续化利用上是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给予支持的技术。

第四,垃圾焚烧技术作为一项涉及到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垃圾处理方式,离不开政府监管和民众监督。

在包括垃圾焚烧处理的固废处理行业发展到今天,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也是前所未有的严峻:固废的多部门分散管理,固废存量大、产量多、增长快,污染触目惊心,严重破坏了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面对这样的问题,徐海云建议说:“国家相继出台了‘大气十条’、‘土十条’和‘水十条’等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但还缺少一部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计划的‘十条’,还缺少一部全国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以及行动指南,来进一步对固废处理、防治进行规范化管理,希望国家尽早制定相应的政策,来进一步指导固废处理的发展方向和规范固废处理市场的发展。”

垃圾焚烧厂(图片来源于网络)

总结

国家出台《“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这一目标对现阶段的垃圾分类回收情况来说,我们还需要精准发力。国家制定出具体的指导政策,这就在政策引导上做好了铺垫;对于回收利用后的剩余垃圾,现代化垃圾焚烧处理是当前先进的处理方法和有效手段,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我们还需要合力推动。生活垃圾管理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全民一心,上下合力,才能尽早完成十三五规划,使我们的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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