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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广东省43项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2017-07-27 09: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察环境保护督察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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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废水废气影响周边小区,附近居民投诉不断,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且园区周边又有大量楼盘正在建设。责任单位:广州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整改目标:2017年实现园区企业达标排放,实现区域工业印染废气总量减排,切实改善环境。

整改措施:

(一)加强园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新塘西洲片区控规要求,做好防护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降低工业园对居住区的影响。建立新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实施驻点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违法占地、违法用地的查处,督促落实整改,依法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二)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组织实施《新塘环保工业园区域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针对夏季不利气象条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对工业园区实施整体限产或轮产。

(三)全面完成园区内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启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园区内企业技术整改,在前期完成园内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5月底前完成治理工程核查验收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园内企业2021年年底前主动向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仓储物流、办公商务转型,消除区域环境污染。

(四)推进园区周边金紫涌、细陂河、牛屎圳河涌整治。2017年9月底前完成河涌整治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17年8月底前,建设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24小时空气自动监测点,实时公示监测结果。

(六)完善环境准入制度。2017年底前,完成新塘环保工业园环境承载项目研究工作,制定《新塘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全面系统应对解决新塘生态环境问题。

二十二、广州市曾先后投入300多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措施没有跟上,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污染反弹,目前全市51条重点河涌有35条为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广州市党委、政府整改期限:2017年年底整改目标: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改措施:实施《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进一步加强污水源头治理、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完善城乡收集、转输、处理系统,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17年底,完成35条黑臭河涌集水范围内的217公里截污支管建设,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确保按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

二十三、广州市“十二五”计划建设1884公里污水管网,实际建成590公里,只完成目标任务的31%。

责任单位:广州市党委、政府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整改目标:2019年年底前,建成主干管网415公里、支管网679公里,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整改措施:推进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到2017年年底,按计划建设34公里污水主干管网,完成35条黑臭河涌集水范围内的217公里截污支管建设,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和达标排放。2018年到2019年,建成381公里污水主干管网,新、改建11座污水提升泵站,完成其余462公里截污支管建设。2019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十四、流溪河流域全部处于广州境内,其89条一级支流中46条水质为劣Ⅴ类,干流人和断面水质由2013年Ⅳ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江村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广州市对流溪河污染治理重视不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未清理到位。

责任单位:广州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19年年底整改目标:改善流溪河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水质,2017年底前流溪河中下游段水质基本达到Ⅴ类,2018年达到Ⅴ类,2019年达到Ⅳ类。

整改措施:

(一)2017年6月底前,龙归污水处理厂二期、竹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行;2017年年底前,同德围污水处理厂(石井净水厂)和吕田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2019年年底前,花山污水处理厂、健康城污水处理厂、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完成江高污水处理厂、龙归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前期工作,流域污水处理能力再增加57万吨/日。

(二)2017年年底前对流溪河流域内的重要支涌实施清淤工程、截污管网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流域内城中村治污攻坚工作,对部分城中村及农村进一步实施截污纳管。

(三)2017年年底前摸查流溪河一级支流排污口及污染源,制定并实施流溪河干流及支流整治方案,明确分阶段整治目标和措施。

(四)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流溪河流域内禁养区307家畜禽养殖场的取缔关闭工作。

(五)全面排查流域内“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大力整治,落实镇(街)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负面清单和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污染死灰复燃。

(六)加大流溪河流域内污染源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整治流溪河沿岸污染源,严厉打击违法排污。

(七)加强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建立健全明珠管委会管理机制。二十五、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园废气扰民,周边群众长期投诉得不到解决,直到督察组现场督办后,企业才向社会公开承诺限期整改,暂时平息了矛盾。责任单位:深圳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2017年6月底整改目标: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妥善解决废气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宝龙工业园环境管理,加大周边污染源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6月底前,宝龙工业园持续稳定达到新制定的注塑及电池行业废气排放标准,厂界闻不到工业园特征污染物气味;推进周边工业废气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废气排放污染源按照比亚迪整治模式开展整治,实现厂界基本闻不到异味;周边居住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增进居民理解,形成厂群和谐互信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深圳市“十二五”计划建设管网2475公里,实际只建成1100公里。截至2016年底,全市污水管网缺口仍达4600多公里。据测算,全市污水收集率不足50%,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形成城市黑臭水体,影响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深圳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整改目标:补齐管网缺口

整改措施:提速管网建设,2017年9月底前全市完成7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1650公里,2018年完成1800公里,2019年年底前补齐全部缺口。加强管网运营维护,开展存量管网“修补测”和“定期体检”工作。

二十七、汕头市潮阳区垃圾处理设施三年三次变更选址,至今仍未开工,区域垃圾无序堆放,污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汕头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整改目标:力争在2017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合法性手续并主体工程建设开工,2018年12月前完成项目投产试运行。

整改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8月底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加快项目配套工程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进场道路升级改造,2018年5月前完成取水工程和电力接入工程。全面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试运行。

二十八、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于2010年和2011年共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和专项资金合计8124万元,但该工程至今尚未实施。

责任单位:汕头市党委、政府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

整改目标: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标工作,8月启动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12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投产试运行。

整改措施:加快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7年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1、5、4号尾矿库填土工程,2018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十九、2013-2014年,广佛跨界河流水质持续恶化。

责任单位:广州、佛山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整改目标:广佛跨界河流水质进一步好转,2017年,平洲水道平洲断面水质维持Ⅲ类,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水质优于Ⅴ类;到2019年,西航道鸦岗、佛山水道横窖等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整改措施:

(一)广州市

1.贯彻落实《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制定广佛跨界区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表、重点污染源查处目录表以及整治工程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表。加强水质监测及分析研判,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2.抓好工程治污。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动工建设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黑臭水体和河涌治理,全面完成跨界河涌整治任务,开展跨界区域黑臭水体消除工作。

3.加强污染源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流域限批、行业限批,严控新建、扩建涉水重污染项目,依法淘汰不符合环保和产业发展要求的落后产能;要开展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的连片综合整治。精准把控重点污染源,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4.强化养殖污染治理。加大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力度,坚决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严控非法养殖业反弹。

5.挂牌督办广佛跨界河流突出环境问题。在按照省的要求于2015年、2016年对广佛跨界河流水污染整治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对广佛跨界河流中的白坭河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二)佛山市

1.全面落实《佛山水道水质达标方案》《西南涌水质达标方案》以及“两要求、三张表”,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四源共治”。

2.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提标改造。广佛跨界区域新增21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坚持“一厂一策”做好污水管网排查和维护,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加快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广佛跨界区域今明两年完成2.4万吨/日的建设任务,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3.加快推进西南涌底泥疏浚工作。实施底泥疏浚,降低河涌内生污染源,2017年年底完成前期工作,2018年具备开工条件。

三十、惠州博罗、肇庆高要、云浮罗定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作不细、不实、群众意见很大,工作处于被动局面。责任单位:惠州、肇庆、云浮市党委、政府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整改目标:建设一批环保基础设施,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整改措施:落实地市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开展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推进建设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稳评、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公众沟通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切实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公众权益,逐步实现从管理到治理、从行政许可到公众认可的转变。

(一)惠州市

1.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6月底前完善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12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村一设施”建设任务。

2.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杨侨、麻陂2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完善罗阳镇小金村、石坝镇2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园洲镇第三期、石湾镇西基、石湾镇大牛垒及湖镇镇响水4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通水运行,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石湾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园洲污水处理厂一、二期,以及龙溪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二)肇庆市力争在2017年内完成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征地、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云浮市加强罗定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建一套日处理量2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双东环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2018年3月底前完成泗纶镇和罗镜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三十一、汕尾陆丰市和海丰县大量生活垃圾简易焚烧、污染突出。汕尾陆丰市、海丰县未按期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导致2座简易垃圾焚烧厂仍然在用。汕尾陆丰市陆城垃圾焚烧厂和海丰县垃圾焚烧厂等2座简易垃圾焚烧厂自运行以来无污染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汕尾市党委、政府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按时限要求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整改。

整改措施:2018年年底前妥善解决海丰县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滤液、存量垃圾、陆丰市陆城垃圾焚烧厂污染问题,加快推进陆丰市东南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2019年底建成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项目。

延伸阅读:

环保督查下半年工作重点(附各省督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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