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绵阳市农用地保护管理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推进方案(2017—2020年)》

2017-08-24 10:52来源:绵阳市农业局关键词:土壤污染农用地保护土壤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2.制订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在安州区龙门山断裂带石亭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农推中心、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科)

13.严格控制农用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农推中心、植保植检站、饲料饲草科、畜牧站、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科)

14.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农推中心、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科)

15.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配方肥,增施有机肥,开展政府补贴有机肥生产和使用试点工作,减少化肥使用量。落实《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科学施用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激励机制,建设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农推中心、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科)

16.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新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市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建立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管控体系,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全域实施沃野绵州工程,大力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采用PPP模式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开展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鼓励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自建或有可依托的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农推中心、植保植检站、畜牧业科、畜牧站、兽医兽药科、饲料饲草科、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科)

(二)积极协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科,局属相关单位)

17.配合环保等部门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每10年开展1次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8.配合环保等部门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19.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协助环保等部门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8年完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相关数据上传至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20.大力宣传、贯彻国家修订发布的农药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出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出台我市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

21.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管粮油、蔬菜主产区等区域。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实现对土壤环境的有效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与执法。严格规范化肥、农药、农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22.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等部门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23.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组织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

24.配合环保等部门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坑塘、废弃坑井、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倾注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25.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在部分矿山、建材开采废弃场地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试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污染查看更多>农用地保护查看更多>土壤污染治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