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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9-05 13: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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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6.1水源地分类

依据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湖泊、水库规模的大小,将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分类结果见表2。

6.2一级保护区

6.2.1水域范围

采用类比经验法确定一级保护区。

6.2.1.1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

6.2.1.2小型湖泊、中型水库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内的区域。

6.2.1.3大中型湖泊、大型水库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半径500m范围内的区域。

6.2.1.4一级保护区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6.2.2陆域范围

采用地形边界法或类比经验法,确定湖泊、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6.2.2.1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6.2.2.2大中型湖泊、大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

6.2.2.3取水口到岸边的水域范围与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之和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6.3二级保护区

6.3.1水域范围

6.3.1.1依据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分布和排放特征,选择采用数值模型法或应急响应时间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采用数值模型法时,二级保护区边界至一级保护区的径向距离,应大于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从二级保护区边界控制的浓度水平衰减到GB3838Ⅱ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数值模型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

采用应急响应时间法时,二级保护区的边界,以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为起点,一定响应时间内流程的径向距离。应急响应时间可根据水源地所在地区的应急能力状况确定,一般不小于2个小时。

6.3.1.2满足条件的水源地,可采用类比经验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大中型湖泊、大型水库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m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水域范围。

6.3.2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应依据流域内主要环境问题,结合地形条件分析确定。

6.3.2.1依据环境问题分析方法

当面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时,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主要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森林开发、流域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

6.3.2.2采用地形边界法或类比经验法

小型水库可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小型湖泊和平原型中型水库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是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m区域,山区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m的汇水区域。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大中型湖泊、大型水库可以划分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3000m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6.4准保护区

6.4.1当水源地水质受保护区附近点污染源影响严重时,应将污染源集中的区域划入准保护区管理范围,以利于对这些污染源的有效控制。

6.4.2按照湖泊、水库流域范围、水质现状、污染源分布特征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可以在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参照二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划分准保护区。

7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7.1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7.1.1孔隙水潜水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潜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应分别划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7.1.1.1中小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1.1.1.1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3)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一级保护区T取100d。

资料不足情况下,以开采井为中心,按表1所列的经验值R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7.1.1.1.2二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3)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二级保护区T取1000d。

资料不足情况下,以开采井为中心,按表1所列经验值R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7.1.1.1.3准保护区

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准保护区为补给区和径流区。

7.1.1.2大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建议采用数值模型(参见附录E),模拟计算污染物的捕获区范围为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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