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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治理、垂改等问题 环保部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这样回应

2017-09-27 15:17来源:环保部发布微博关键词:大气污染环保垂改生态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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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天津某家环保组织申请环评公开,29家钢企仅有两家提供。针对公众或环保组织向企业和政府部门申请环评信息受阻的问题,请问贵部会采取什么解决措施?

崔书红:感谢你的提问,应该说信息公开是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前提和条件。环保部对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先后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从环境影响评价这个角度,我们还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目前正在修订;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该说在规章制度方面,信息公开是比较全面的,大家看到新修订的环保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16年环保部主动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是16432篇,我部政府网站总访问达到7.1亿次,总访问人数达到了9100万人次,月均访问人数近760万人次,在促进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现在关于信息公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个是不愿意公开,第二个是公开不规范,第三个对公开以后,公众的询问回复不及时、不彻底等等,问题还是存在的。我想关于信息公开,还是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公开。对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上级管理部门应该督促其进行公开。我们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这样的案例,地方有的环保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发函予以纠正。

另外通过公众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也可以促进地方的信息公开和企业的信息公开。

关于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最近环保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垃圾焚烧发电,现在我部正在做工作,要求所有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厂子门口通过大屏幕,把环境信息、排放信息对公众公开,另外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跟地方环保部门进行连接。通过这些措施改变信息公开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谢谢各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贵部近日发布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能否介绍下当前我国在危废环评方面的具体情况和不足?《指南》实施后,可以针对性地解决哪些问题?

崔书红:危险废物管理应该是当前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一直将固体废物作为环评的重点内容。前面介绍的最近制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对如何开展危险废物评价提出了要求。但是我们也发现,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涉及危险废物环评内容存在不系统和不规范、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的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不能有效发挥从源头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支撑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最近我部印发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我们想通过这项指南能够重点解决一些问题,一个是要解决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问题。《指南》里面要求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评价。同时,明确了评价的技术要求,过去这方面是薄弱的,没有专门的要求,这一次指南对此提出了要求,希望从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要求、专题结论与建议等等方面对评价做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要设置相应专题,提出危废管理的要求。

总之这个指南的发布,我想应该说是环境管理当中规范和强化危废措施、补齐短板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谢谢大家。

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知乎上有个环评工作人员这样描述自己写的环评报告,“很多东西都是想当然的,很多数据都是虚假的”“每天的工作就是复制粘贴报告”,请问贵部如何看待一线环评人员认为环评报告与实践相互脱离的这种观点?还有网上传言称,有很多小的环评单位只顾挣钱,严重扰乱市场,请问如何确保第三方环评机构的公正准确?

崔书红:感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环评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环评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但是在一些局部的区域还是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环评造假,不管是从法律也好,从规章制度也好,我们态度都是非常明确的,对一切造假行为,我们都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针对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包括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的行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个是抓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质量,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受理和审批环境报告书和报告表过程严格把关,对那些胡编乱造、环评结论预测也不准确的报告书、报告表不予审批。同时对环评质量不高的,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另外我们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前面讲了我们建立四级联网的审批系统,通过四级联网的审批系统把各地审批项目的信息汇集到一个平台,我们叫做智慧环评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对这些项目环评的审批质量,以及报告书和报告表质量进行一次性校核,从中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是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对故意弄虚作假的采取取消其资质、限期整改等处理。另外我们加强环评诚信体系建设,环保部网站有一个专栏,就是环评诚信体系建设,把不诚信的、恶意造假的这些机构和人员放到黑名单。

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在环评改革当中一些小的环评机构在市场上运作不规范,扰乱市场的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也是高度重视的。大家知道环评是资质管理的,没有资质是不能在市场上承揽业务。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市场上利用他的资质恶意竞价、扰乱环评市场。因此我们对环评机构的管理也历来是严格的,一是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抽查,我们去年对环评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过一次专门检查,今年正在开展,下半年还要进行,对市场行为进行整顿。

二是2015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还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都赋予了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权力,通过这些形成上下合力,对环评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

三是我们要加强责任追究,包括前面讲到的对环评质量低劣的编制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另外加大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前面提到了诚信体系建设,2015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对362批环评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其中问题严重的14家环评机构被撤销、吊销了环评资质,2016年12月我部建立了一个系统,截止到目前记录了730余条诚信信息,其中环评机构不良诚信信息376条,环评工程师不良是329条,环评报告书的编制,报告表的编制是一种市场行为,我们通过诚信体系的建立,业主可以到诚信体系里面查询,对有劣迹的环评机构人员慎重选择,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近日,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最近发布了2016-2017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请问我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工作取得哪些进展?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有什么举措?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最近有关社会组织发布的有关报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专门增设了信息公开的专章,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环保部也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依法加强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抓手。我们欢迎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境信息的相关工作。

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信息公开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环保部在2013年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工作的通知,目前省级环保部门以及所有的地市级环保部门都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专栏,公开内容包括污染源监控等环境监管信息,同时环保部每个月都向社会发布《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的相关情况。

在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方面,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这个《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目前有近一半的地市按要求公开了当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是问题也存在,目前仍有部分省及一半以上的地市尚未公开名录,信息公开进展比较缓慢,已经公开的一些环境信息也存在查询比较困难等问题。

为了更好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我部进一步修订这个《办法》,一个是从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可操作性的角度,严格遵循《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进行简化和明确。

二是从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的角度,将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由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发布,并对发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是从督促环保部门对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进行监管的角度,按照现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信息的发布频次等要求。

今年5-7月这个《办法》的修订稿已经向全国的省级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8月18日到9月18日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及我部官方网站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对这个《办法》修订稿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进一步推进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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