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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

2017-10-24 09:5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土壤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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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构建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考核办、省审计厅参与)

(二)统筹资金使用,确保重点任务。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工作的资金投入,重点向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倾斜。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三)狠抓能力建设,夯实防治基础。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应急能力等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现场执法装备等。着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省、市每年分别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加快科研投入,提升防治水平。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自身科研优势,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监测、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加快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课题,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类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成果、技术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化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等参与)

(五)开展宣传教育,提升保护意识。

各市、县、区要抓紧制订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省科协等参与)

结合本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等重点牵头部门要及时制订出台本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市要制订出台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以上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省环境保护厅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汇总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市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政府。

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延伸阅读:

政策|《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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