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摘要:环评审批是环保部门依职权作出的具有高度科技专业性的行政行为,法院如何审查高度科技专业性行政行为值得关注。通过分析我国的62起环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发现:在实体审查方面,法院往往以欠缺相关的知识与技术为由,采取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性判断的态度;在程序审查方面,法院仅审查程序是否形式合法,而不过问程序是否实质合法或是否正当。司法审查的退让使得针对环评审批的司法监督名存实亡,环评审批权在“科技专业性”的遮掩下不断被滥用。为制约行政权,确保环评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功能的发挥,法院应将审查的重点放在程序上,在程序审查中遵循正当行政程序标准,同时,亦应在实体审查中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
环境损害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或者虽能消除和恢复但耗资巨大。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作为从源头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的“阀门”,是环境保护法的重要制度。[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在2017年我国《行政诉讼法》被修订之前,规划环评被视为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审查范围。因此,笔者于本文中的研究对象为建设项目环评,以下所称环评限定为建设项目环评。]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环评文件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情形下,势必需要一道对环评文件进行行政审批的控制程序。环评审批是环保部门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环评文件的编制、内容、结论,环评文件可否作为该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环境管理依据,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要求,以及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查而作出的审批。环评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区别于项目许可程序的独立行政行为,其属于司法审查的对象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已无争议。其中存在的问题关键是法院如何审查环评审批这一高度科技专业性行政行为,方能既严守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又有效监督行政权依法行使,从而确保环评不被架空,不沦为形式,充分发挥其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功能。
一、直面真相:环评案件裁判文书解读
为客观真实全面反映环评案件的审判现状,笔者以“事实”与“理由”的关键词皆为“环境影响评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自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10日所有的行政判决书共计242份。经过筛选、剔除建设单位未评先建被行政处罚的案件、单纯申请环评信息公开的案件、起诉规划部门的案件后,其中,公民个人或村民小组以利害关系人身份要求法院撤销环保部门的违法环评批复的案件共62件,笔者于本文中即以这62件案例作为分析对象。
(一)裁判结果分析:原告屡屡败诉
在公民个人或村民小组以利害关系人身份要求法院撤销环保部门的违法环评批复的62起案件中,原告胜诉的案件仅3起,胜诉率4.8%。这62起案件中,2008年、2009年各1件,原告均败诉;2013年13件,原告败诉12件,仅1起案件原告胜诉;2014年26件,原告败诉24件,仅2起案件原告胜诉;2015年14件,原告均败诉;2016年7件,原告皆败诉。
原告为何会屡屡败诉?难道是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的环评审批决定无可挑剔,对项目环评的监管无可置疑?据报道,环评乱象丛生,环评造假、未批先建现象普遍,本应作为环境风险过滤器、安全阀的环评制度,却屡屡成为“大漏斗”。[王社坤:《堵住环评造假,方有环保公信》,《人民日报》2013 年1月30日第 005 版。]环评案件属于典型的“民告官”,在我国,因各种利益的干扰、各种权力的介入,“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呈现原告的胜诉率低即被告的败诉率低,10年前被告败诉率占30%左右,至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修订后的我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行政诉讼法》)时下降到10%左右。[《中国民告官案原告胜诉率从10年前30%降至10%》,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105/c1001-25976290.html,2016年12月3日访问。]然而,随着新《行政诉讼法》试图破解民告官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三难”的努力,各地“民告官”案件原告胜诉率有所提升,如广州2016年1月至6月行政诉讼原告的胜诉率为17.54%。而环评案件同样作为行政案件,不仅原告胜诉率远低于行政诉讼平均胜诉率,并且胜诉率在2015年、2016年均为零,并没有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有所提升,而是降低了。[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以后,以7个条文即第19条、第41条、第44条、第56条、第61条、第63条、第65条规范环评及其审批行为。]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环评案件中的原告屡屡败诉,只能从裁判文书寻找答案。
(二)法院裁判原告败诉的理由归纳
通过阅读裁判文书,笔者发现,原告诉请法院依法撤销环保部门的违法环评批复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为环评审批部门的被告没有审批权限;[存在这种情况的案件包括刘立娥诉房山区环境保护局案,(2013)房行初字第95号;邢淑芳诉房山区环境保护局案,(2013)房行初字第97号;龙潭镇马家坪村第六村民小组诉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案,(2015)郴环行终字第7号;伍权等诉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案,(2015)湛开法行初字第31号;谷万宝等十二人诉盘锦市环境保护局案,(2014)盘中行终字第00023号。]二是环评文件的编制弄虚作假,如捏造环评数据、公众参与造假等,而审批部门审查不严;[存在这种情况的案件包括刘卫东诉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案,(2013)南行初字第29号;深圳市龙岗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居民委员会诉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案,(2013)深中法行终字第382号;杨本先诉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案,(2013)南行初字第30号;何从武等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案,(2014)西中行终字第00115号;金建萍等诉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案,(2014)中行初字第169号;彭泽友、田伟斌诉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案,(2014)雨行初字第00006号。]三是环评审批违反相关程序规定,如未告知利害关系人;[存在这种情况的案件包括程保芳诉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案,(2014)信中法行终字第64号;卢红等204人诉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案,(2013)杭萧行初字第6号;王坤杰诉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案,(2014)苏中环行终字第0001号;夏春官等诉东台市环境保护局案,(2014)盐环行终字第0002号;张家军诉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案,(2014)长中行终字第00038号;耿宏旭诉洛阳市环境保护局案,(2014)洛行终字第121号;郭成亮等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案,(2015)银行终字第25号;沈静诉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案,(2015)鄂江汉行初字第00178号。]四是环评机构无相关资质或与建设单位有利益关联;[存在这种情况的案件包括深圳市龙岗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居民委员会诉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案,(2013)深中法行终字第382号;彭泽友、田伟斌诉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案,(2014)雨行初字第00006号。]五是参加评审的专家不符合法律规定;[深圳市龙岗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居民委员会诉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案,(2013)深中法行终字第382号。]六是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而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这种情况的案件包括林静诉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案,(2015)姑苏环行初字第00002号;罗某某等诉湘潭县环境保护局案,(2015)潭中行终字第87号。]
针对原告认为“作为环评审批部门的被告没有审批权限”,法院往往依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认定被告具有审批权限。[例如,在(2013)房行初字第95号刘立娥诉房山区环境保护局案中,法院通过解释《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调整下放环保审批权限的通知》认定被告拥有审批权。]仅在谷万宝等十二人诉盘锦市环境保护局一案中,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作为被委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批复行为非其法定职权,应判决撤销其批复行为,但该项目早已建成通车,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不宜撤销该批复行为。[参见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盘中行终字第00023号行政判决书。]
针对原告主张被告审批环评文件时未征求公众意见违反法定程序要求撤销该批复行为,法院如何裁判取决于其对我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中“重大利益关系”的理解。有的法院直接认为环评批复没有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因而被告未告知原告有关听证的权利,并未违反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听证的规定,而判决原告败诉。[参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长中行终字第00038号行政判决书。]有的法院则认为:“关于原告诉称被告在作出行政批复过程中未保障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由于原告未提供具体的法律规定,该主张亦不成立。”[参见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信中法行终字第64号行政判决书。]有的法院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2款第(一)项的规定可视为在环境保护专业领域进行行政许可时对于‘重大利益关系’这一法律概念的判断标准,而进一步判断是否属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标准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否将该建设项目列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范围。本案中的行政许可授益对象并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而仅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其进行行政许可不必适用《行政许可法》第47条之规定。故对原告提出昆山市环保局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程序的主张不予支持。”[参见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苏中环行终字第0001号行政判决书。]有的法院认为:“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的‘重大利益关系’未作明确界定,但根据通常理解,对相邻利害关系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妨碍,且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超过利害关系人必要的容忍限度的,应当认定为具有重大利益关系。环保部门在审查和作出这类事关重大民生权益的行政许可时,未告知原告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违反法律规定。”[夏春官等诉东台市环境保护局案,(2014)盐环行终字第0002号。]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概况本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除明确为招标人负责或其它标段负责的范围外)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煤场EPC除外)、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包括烟塔)、电
6月17日,华电龙口北100万千瓦海风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第一阶段)启动招标。公告显示,华电龙口北100万千瓦海风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项目规模100万千瓦。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项目管理-华电龙口北100万千瓦海风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第一阶段)(CHDTDZ046/16-0T-72001):海上风电项目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宁夏地处西北生态过渡带,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电网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工作面临气候干旱、土壤条件差等挑战。宁夏电力经研院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监管、深化技术创新等举措提升电网环保水保管理质效,探寻解决方案——6月11日,宁夏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环保专责豆利龙来到750千伏天都山输变电工程某塔
6月11日,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加快构建能源发展新格局,统筹电源、电网发展,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大电网安全稳定为主线,保障地区可靠供电,提高电网本质安全。同时结合
6月11日,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加快构建能源发展新格局,统筹电源、电网发展,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大电网安全稳定为主线,保障地区可靠供电,提高电网本质安全。同时结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成都大林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项目名称:成都大林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
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官网资料,此前担任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副司长的姜华,已任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姜华,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山东肥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姜华1999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99年参加
山丹县花草滩火风光一体化能源大基地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6月1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拟对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详情如下: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根据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相关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今日,国家电投发布《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37批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公告显示,第一标段:国家电投滨海南区H5海上风电项目、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接入系统报告等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首选中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朔州市2025年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开展,争取绿电直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紧密结合国家、省“十五五”规划布局,深入开展项目谋划工作,在交通、水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贵州省黔南高新区这个从磷矿开采起家的老工业基地,凭借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五年骤降45%,同时工业增加值翻番的硬核指标成功入选。在“富矿精开”背景下,黔南高新区从能源、产业、治理三方面发力,构建起磷及磷化工、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的千亿级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25〕27号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近日,中核汇能龙安区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110kV线路送出工程(二期)环评获批公示。建设内容为一期已建G14塔~110kV楼庄变110kV输电线路全长8.3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7.35km,单回地埋电缆线路1km,共建杆塔34基。项目总投资272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比3.67%。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新
年初以来,呼伦贝尔市全市上下全面深入落实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制定印发一方案两清单,健全项目谋划工作体系,科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全领域全要素资源排查成果,突出抓好百亿项目谋划。截至4月1日,全市谋划推进百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3个,总投资6042亿元,重
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披露,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6.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字﹝2025﹞10-4号)显示,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未获得环评审批手续于2024年6月在宣威市海岱镇小白岩片区擅自开工建设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
6月1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拟对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详情如下: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根据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相关
日前,山西生态环境厅对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评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位于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本次三期工程利用电厂二期工程北侧预留建设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2100t/h
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建设单位: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环评机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批准日期:2025-04-1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南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2月27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环评专家对北安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现场踏勘,并在北安公司召开现场会。会议邀请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北安市政府领导,第三方环评机构参加,通过“现场勘察+会议研讨”的形式,全面评估项目环境可行性,为后续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专家组一行深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鑫泉固废处理股份有限公司75万吨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电白绿能环保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本次技改依托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一期)进行,在保证现有项目(一期)处理规模1500吨/天不变的前提下,拟削减现有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量450吨/天,掺烧10%(150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的生产设施的基础上进行原材料的变更、改造生活垃圾焚烧系统中的推进器、扩建初期雨水池(由100m3扩建至241.7m3)。原料焚烧增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市政污泥,由技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伟明环保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受理公示。依托现有垃圾焚烧项目进行,在生活垃圾焚烧基础上,部分掺烧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掺烧后规模为生活垃圾400吨/日,一般工业固废70吨/日,污泥30吨/日,详情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水循环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项目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在不改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处置规模的情况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工业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