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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名单|浙江嘉兴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企业名单

2017-11-20 14:59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臭气异味废气污染空气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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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全处理”要求,提高臭气废气去除率

1.收集废气“全处理”。所有经收集后的废气必须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高浓度臭气废气可直接接入治理设施处理,对低浓度、大风量臭气废气应预先进行吸附浓缩后接入治理设施处理。

2.采用高效治理技术确保处理效率。石化、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应采用直接焚烧、催化燃烧、蓄热式焚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其他行业应根据浙江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选取相应的高效处理技术。

3.强化治理设施规范运行。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设施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

(五)强化“全方位”评估,落实臭气废气整治要求

1.科学编制整治方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臭气废气治理问题,科学合理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时间节点、投入资金、责任人等,确保整治措施精准落地。

2.全面评估整治成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整治结束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一企一策”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做到有监测数据、整改对比照片、长效管理等台账支撑,形成整治验收技术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视作整治完成。

3.全面公开整治信息。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治理后,应对监测数据、整治验收评估结论、整治达标承诺书等有关整治信息在企业网站、厂区大门、当地镇、村等地公开。

(六)增强“全监管”能力,实事求是体现治理成效

1.开展区域风险源排查。实施第三方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区域内企业排放废气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常态下超标排放风险,全面排查可能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区域性臭气扰民的风险源,建立区域性臭气来源“指纹库”,倒查造成区域性臭气的企业来源。

2.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要求重点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施,建立废气监测、设施运行、有机溶剂消耗、废气处理耗材更换等台账,做到“数据可溯源、过程可控制、结果可信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区域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建设的投入。建成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区域边界建设监测站,鼓励嘉兴科技城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建立简易自动监测点,真实反映区域臭气废气治理成效和空气质量改善过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桥工业园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治气办、区环保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治气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嘉兴科技城是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是今年嘉兴市“五气共治”的中心工作,是嘉兴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嘉兴科技城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区治气办负责整体推进和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区经信商务局负责“低小散”腾退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企业厂房等建筑合法性的审查;区国土分局负责企业土地合法性的审查;区安监局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职业卫生防护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企业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资金保障落实工作。嘉兴科技城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风险源排查等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大桥工业园区特殊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边界站等区域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由区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企业臭气废气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积极指导争取上级资金。在整治期限内企业主动实施并完成关停,主要生产设备经拆除验收后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经费由所在地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兼并重组,兼并重组中允许排污权指标进行合并。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制度,将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确保重点区域内臭气废气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广成功经验。

(五)严格整治措施。严格实施“治旧控新”,现有企业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取消当年度评优、专项资金等资格。控制污染物增量,2018年底前大桥工业园区整治范围内新增VOCs排放总量且未纳入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工业建设项目暂停准入。

(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在各地主要媒体亮明重点区域治理方案,在企业大门口亮明企业废气治理“一企一策”,公布“重点区域镇级网格长”、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强化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强化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敢于揭短亮丑,开展跟踪报道,督促问题解决。

大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整治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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