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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个专项实施方案

2017-12-11 15: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修复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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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

为促进极度濒危大熊猫孤立小种群基因交流和生存繁衍,采取大熊猫主食竹抚育复壮、补植补造、林下栽竹等措施,修复黄土梁、施家堡—小河、黄土梁—王坝楚等3条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修复面积5万亩。

二、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

实施川金丝猴典型原生境修复和保育,开展活动频率监测及相关研究。实施珍稀濒危植物麦吊云杉拯救性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基因库1处。开展九寨沟县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在九寨沟县建设面积为300亩的高山生态珍稀植物园,在白河自然保护区外围建设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物种科研和科普宣教基地。

专栏3生物多样性保护

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修复黄土梁、施家堡—小河、黄土梁—王坝楚等3条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修复面积5万亩。

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对濒危种群川金丝猴典型原生境进行修复和保护,拯救濒危种群。对麦吊云杉种质资源集中分布小区开展拯救性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基因库1处。在九寨沟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在九寨沟县建设高山生态珍稀植物园,在白河自然保护区外围建设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物种科研和科普宣教基地。

第四节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一、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

恢复重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工企业、基层林业站等单位生态保护管理业务用房33545平方米,其中修复加固24485平方米,重建9060平方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业务用房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内恢复重建生态保护业务用房,应遵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恢复重建林区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供电线路等林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路154.4公里,林区给排水管道24.5公里,输电线路8.5公里。恢复重建林木种苗设施,重建河堤堡坎(毛石混凝土)2.48万立方米。恢复重建南坪林业局林业苗圃基地50亩,包括恢复重建自动喷灌系统1400米、透视围墙1500米、温室700平方米、业务用房500平方米、改良土壤50亩。九寨沟县苗圃业务用房维修加固1000平方米。

专栏4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建设森林管护站、保护区管理站、林业工作站、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各类业务用房33545平方米,其中修复加固24485平方米,重建9060平方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补充森林扑火机具,建设直升机停机坪2处、取水点5个。

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恢复重建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路154.4公里,林区给排水管道24.5公里,输电线路8.5公里。恢复重建林木种苗设施,重建河堤堡坎(毛石混凝土)2.48万立方米。恢复重建南坪林业局林业苗圃基地50亩,维修加固九寨沟县苗圃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

第五节人居环境治理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全面调查次生灾害对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影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系统,改善水源地水质。开展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界,对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和生态隔离。开展灾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防治地震产生的病原微生物、石油类、杀虫剂等次生环境灾害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

二、农村环境连片治理

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九寨沟县9个乡(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并配套相应设备。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内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应遵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质量保障

配备环境监测应急仪器设备,满足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期应急监测需要。配备环境监察应急仪器设备,满足环境监察应急需要。配备环境监测基本仪器设备,完善日常环境监测、执法手段,满足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管需要。建设受损的空气自动监测站。

专栏5人居环境治理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维护更换3个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和16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隔离设施和标识标牌,清理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非天然土石植被,维护及重新购置损毁设备。

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恢复重建九寨沟县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并配套相应设备。

环境质量保障:恢复九寨沟县5个监测站点的仪器设备,建设松潘县空气自动监测站。

第六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

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互联互通要求,在九寨沟县和松潘县布设野外监测站点,自动采集自然遗产、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林火、林业有害生物、巡山管护、旅游等图像及信息资源数据,构建遗产地、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巡山管护等子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和预警以及应急防控指挥。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规模

根据灾害损失和重建任务,规划生态环境修复保护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9亿元。其中恢复重建类项目7.76亿元,发展提升类项目0.83亿元。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类别分,世界自然遗产地恢复2.35亿元,自然生态系统修复2.88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0.69亿元,生态保护设施恢复1.38亿元,人居环境治理0.59亿元,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建设0.70亿元。

第二节资金平衡方案

资金筹措采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社会主体筹资、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8.41亿元,社会主体筹资0.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0.06亿元。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公益性、社会性和系统性强,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省直部门,要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组的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衔接,强化协调联动,着力提升恢复重建成效。灾区州(市)、县是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责任主体、建设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生态环境修复保护资金保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完善恢复重建工作措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成效到位。

第二节强化要素保障

灾区地方人民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重点领域,最大程度保障恢复重建需求。省直相关部门要在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污染整治等现有渠道项目资金安排上,加大对灾区的支持力度。按照程序不减、依法加快原则,在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投标和项目进入保护区等方面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协调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征占用林地先占后批、保障灾区重建项目林地使用定额和农房重建所需采伐限额指标等中央特殊支持政策。

第三节加强技术支撑

省直相关部门要抽调专家和技术骨干组建专家服务团,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咨询服务,指导灾区科学论证和拟定恢复重建技术措施。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效果,提高灾区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和恢复重建成果运用水平。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研究并攻克生态环境修复技术难点,加强各类生态修复技术的组装集成。落实科技支撑单位,加大对现有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借鉴和运用林业治山等国内外先进的生态修复成功经验,提高恢复重建质效。

第四节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禁未批先建和擅自调整项目。认真执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等项目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督促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四控两管一协调”制度,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关键部位和风险点管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立核算、封闭运行。强化资金审计和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真实记录项目建设全貌。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103.8°)发生7.0级地震,对区域自然生态及地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并引发大量次生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灾区群众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抓好灾区地质灾害防治,提升灾区地质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在对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烈度7度及以上区域。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重建目标

第一节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科学重建、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已有灾后恢复重建经验,紧扣灾区实际,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这一“生命工程”贯穿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相结合、与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与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相结合、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灾区景区恢复提升协调统一相结合,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为灾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九寨。

坚持的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自然。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防治工作贯穿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意识,切实增强防灾减灾紧迫感和责任感。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防治工程相协调、相融合,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水平,走出一条生态文明恢复重建的地质灾害防治之路。

———预防为主,合理避让。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复杂性、动态性,科学合理采取避让、搬迁等主动避险措施,消除隐患威胁。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估,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强化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重点整治,分类施策。分析研判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预警、避让搬迁、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威胁人口集中区、景区、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优先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统筹规划,同步实施。统筹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妥善处理地质灾害防治与自然遗产保护修复的关系。结合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同步实施生态景观保护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实现景区逐步规范有序对外安全开放。

———协调配合,动态调整。灾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开展相关工作。结合灾区防灾形势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时动态对实施方案进行科学调整,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第二节重建目标

全面完成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和九寨沟景区重点调查,健全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网络,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基本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覆盖,基本建成灾区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科学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灾区基层灾害防御能力。

第二章建设任务

第一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实施调查评价,开展7度及以上烈度区调查工作,查清地质灾害发生地质背景,夯实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的工作基础。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完成震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二是在九寨沟景区开展大比例尺(不低于110000)地质环境及以旅游景区、人员游客集中区、村寨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三是开展九寨沟县250个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四是开展8度及以上烈度区遥感测绘调查。

专栏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开展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平武县4县震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

九寨沟景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对九寨沟景区内的村寨及景区售票点、出入口、游客游览步道及交通车道路、景点观赏区、休息场地、停车场、办公区域、员工住地等人员集中区域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全域调查精度不低于110000,重点地段按15000精度控制,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地段,评估地质灾害风险。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九寨沟县250个临时安置点、返迁点、人口集聚村寨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遥感测绘调查:坚持卫星(无人机)遥感与地面验证相结合,提高隐患发现和判识精度及可靠度。开展8度及以上烈度区920平方公里两期激光雷达(LIDAR)、卫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获取高精度三维地表地形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开展景区73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三维倾斜实景摄影测量和高位远程隐患多期遥感调查,建立覆盖灾区9223平方公里的多尺度应急地图库,在重点区域开展高清影像地图1000平方公里、高清影像动态备灾库3000平方公里、地质灾害防治专用图(12000)200平方公里的测制。

第二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配强监测队伍力量,完善灾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加强县、乡、村、社多级联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二是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融合的监测网络。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扎实推进专职监测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一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年度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及专职监测员,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台账。专业监测预警及数据库建设。整合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等专业系统,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完善地质环境数据库。

专栏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网络建设:对7度及以上烈度区域18个乡(镇)及九寨沟景区、神仙池景区、黄龙景区总计55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群测群防简易监测,设置专职监测员。

第三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通过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对险情重、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农户,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避让搬迁安置;二是对威胁集镇、学校、聚居点、景区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及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难以实施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轻重缓急,分年度进行工程治理;三是对震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维护加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防灾功效正常发挥;四是对威胁较大、险情较重且处置措施相对简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五是对地质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典型小流域及重点场镇,探索统筹整合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生态恢复、新农村建设等,进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实现防灾减灾与富民安民的双赢;六是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动态纳入年度实施方案,分类采取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监测预警、避让搬迁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威胁。

专栏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工程治理:对威胁居民点、景区、交通沿线的22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其中九寨沟县72处、松潘县13处、若尔盖县1处、平武县3处、九寨沟景区67处、神仙池景区19处、黄龙景区3处、公路G544线(原S301线)32处、公路G247线(原S205线和S301线)17处。

排危除险:对54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危除险。其中九寨沟县32处、神仙池景区17处、松潘县5处。

震损工程修复:地震损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修复8处。

小流域及重点场镇综合整治:对九寨沟县漳扎镇沙坝沟小流域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动态防治:结合“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震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对实施期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分类采取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监测预警、避让搬迁等措施。

第四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着力推进州(市)、县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健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加强县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和应急装备建设,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水平;二是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提高应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平台。

应急体系建设。支持州(市)、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托专业单位、科研院校开展地质灾害汛期驻守督导、应急调查等工作,弥补基层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的现状。建立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地质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系统、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值班值守系统等,构建管理便捷化、资源共享化的数字地质环境管理平台,提升县级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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