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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8-02-26 11: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空气质量监测青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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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空气背景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

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站青海门源站。

2、监测项目

SO2、NO、NO2、NOx、O3、CO、PM10、PM2.5、CO2、CH4、N2O、能见度、黑炭、气象五参数(NO和NOx只监测不参与评价),逢雨监测降水量、电导率、pH、主要阴阳离子。

3、监测时间

自动监测项目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逢雨监测,湿沉降监测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数据报送

以VPN方式实时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日12时前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报送前一日监测数据。

5、承担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站点仪器设备、数据传输、安全保障、电力供应和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6、质量保证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开展质控工作。

(五)区域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

国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青海贵德站。

2、监测项目

SO2、NO2、CO、O3、PM10、PM2.5、能见度、环境摄影、气象五参数。

3、监测时间

每日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

4、数据报送

以VPN方式实时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日12时前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报送前一日监测数据。

5、承担单位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站点仪器设备、数据传输、安全保障、电力供应和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6、质量保证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开展质控工作。

(六)酸雨监测

1、监测点位

西宁市、果洛州(大武镇)、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海北州(西海镇)、海南州(恰卜恰镇)、黄南州(隆务镇)、玉树州(结古镇)。

2、监测项目

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等9种离子浓度。

3、监测时间

逢雨必测,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数据报送

各市(州)环境监测站每月10日前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和传输分系统)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上月酸雨监测数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15日前(含15日)将数据审核汇总后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报送上月全部酸雨监测数据。

5、组织实施单位

由所在地各市(州)环保局负责酸雨监测工作,并将监测信息在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发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各地酸雨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栏目设置和管理。

6、质量保证

执行《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七)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西宁市、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PM2.5、PM10、TSP、能见度、气象五参数。

3.监测时间

全年连续监测。

4.质量保证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

5.数据报送格式和方式

执行《全国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数据报送说明》。

6.数据报送时间

实时报送至青海省环境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向总站实时报送PM10、TSP监测数据。

7.组织实施单位

在省级事权上收之前,由西宁市环保局、德令哈市环保局、格尔木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沙尘天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数据传输、安全保障、电力供应和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沙尘暴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八)地表水水质月报监测

1、监测断面

根据2015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100号)中确定的4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带“*”的断面为环保部确定的国家控制考核断面共计19个,断面信息详见附表1-1至1-8)和28个现行的例行监测断面。其中:

西宁市断面21个:扎马隆*、黑嘴桥、小峡桥*、塔尔桥*、润泽桥*、峡门、老幼堡、七一桥、西钢桥、新宁桥、报社桥、桥头桥、朝阳桥、沙塘川桥、新宁桥-大通、药水河入湟口、西纳川入湟口、教场河入湟口、云谷川入湟口、甘河入湟口、石惠沟入湟口。

海东市断面23个:官亭、大河家*、昂思多镇具乎扎村—群科镇则塘村入黄口、清水河入黄河口、湾子桥、老鸦峡口、民和桥(边墙)*、三其桥、土官口、甘冲口*、峡塘*、民和自动站、民和老桥(县城)、大通河入湟口、小南川河入湟口、哈拉直沟入湟口、红崖子沟入湟口、白沈沟入湟口、祁家川入湟口、引胜沟入湟口、岗子沟入湟口、巴州沟入湟口、隆治沟入湟口。

海西州断面11个:德令哈市水厂旁、格尔木路桥断面、中桥断面、都兰桥、都兰河、察汗乌苏河、纳赤台*、总场水闸*、白云桥*、加尔苏、小桥*。

海南州断面5个:唐乃亥*、龙羊峡库区出水口*、龙羊峡库区入水口*、龙羊峡库区湖心*、贵德。

海北州断面6个:金滩*、浩门河、布哈河入青海湖口*、沙柳河入青海湖口、黄藏寺*、哈拉涧河入湟口。

黄南州断面3个:李家峡库区出水口、柯生、同仁水文站下游*。

玉树州断面3个:直门达*、香达、巴塘断面。

果洛州断面2个:门堂*、军功。

2、监测项目

河流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以及流量、电导率。

湖库增测透明度、总氮、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

3、监测时间

按月监测,每月1~10日,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其中,国、省控重要断面执行旬测制度,具体为:国控小峡桥考核断面,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西宁市环境监测站和海东市环境监测站,按旬开展省市三方联合监测;国控民和桥考核断面,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海东市环境监测站,按旬开展省市联合监测;海北州环境保护局负责金滩国控断面;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扎马隆、塔尔桥、润泽桥、黑嘴桥、老幼堡、七一桥、峡门、西钢桥、新宁桥、报社桥等断面;海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峡塘、甘冲口、湾子桥、老鸦桥、土官口、三其桥、大通河入湟口和湟水河与大通河汇入上游口等断面;跨界断面实行上下游联合监测。

4、质量保证

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青环办〔2017〕27号)。

5、数据报送时间

承担地表水监测任务的各级监测站于每月7日前将断流、结冰等无法开展监测的证明材料(干涸,水面不连续,因闸坝、施工等原因断流,最近的有水的地方距离等内容及有GPS数据的相关断面全景和上下游照片)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监测数据每月15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数据,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核汇总后,于25日前,以EXCEL格式上报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电子邮箱water@cnemc.cn。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完善后,各市州环境监测站于每月20日前通过此平台直报总站当月监测数据。

6、数据报送格式

报送监测数据时,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青环办〔2017〕27号)执行;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由承担监测任务的监测部门及时报告同级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并进行复测,同时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监测结果。

7、组织实施与发布

按照属地负责(联合监测断面由上下游所在市(州)共同负责)的原则,由市(州)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地表水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在市(州)环保局门户网站发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全省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和全省监测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每月将全省地表水水质监测综合信息发布到省环境保护省厅门户网站;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省厅网站栏目设置和管理,并负责指导各市(州)环保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监测点位

全省11座水质自动站,即湟水民和桥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运维)、湟水支流北川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湟水海北金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湟水小峡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湟水流域湾子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湟水流域老鸦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西河加尔苏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德令哈市可鲁克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德令哈市巴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玉树长江流域直门达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玉树州巴塘河新寨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湟水海北金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湟水小峡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格尔木西河加尔苏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正在更新中,预计2018年6月实施完成。

2、监测项目

金滩站: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总汞、流量。

小峡桥站: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六价铬、总汞、流量。

民和桥国家站: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流量。

北川河站:五参数、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铅、镉、砷、汞、流量。

湾子桥站、老鸦桥站: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流量。

加尔苏站、可鲁克湖站、巴音河站: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直门达站、巴塘站: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总有机碳。

3、监测频次

按照《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要求。每天0:00、4:00、8:00、12:00、16:00和20:00进行采样分析,即每4个小时进行一次采样分析。根据需要可增加频次。

4、质量保证

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91-2002),《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总站水字〔2007〕182号)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5、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自动站数据实时自动报送。除民和站外,其余站周报数据由运维单位于每周一18:00时前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系统”完善后,非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实时上传总站数据传输系统。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需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平台”联网,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

6、组织实施与发布

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数据传输和数据审核,并承担站房租金、电费、网络通讯费等费用支出;自动站所在市(州)环保部门组织做好自动站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和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青海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传输与管理平台已建成,站点数据正在陆续接入中,正式运维站点的数据由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与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的后台对接,实现实时发布,各市(州)级环保部门负责在各自门户网站发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自动监测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负责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站质控考核;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栏目设置和管理。

2015年12月18日,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青海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及改建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青环发〔2015〕500号)中,2016年至今全省共新建了水质自动站24个。其中:

西宁市5个:湟水支流教场河多巴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甘河双寨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南川河老幼堡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干流扎马隆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沙塘川河傅家寨断面水站自动站。

海东市8个:湟水干流出省断面水质自动站、黄河干流大河家断面水质自动站、黄河支流巴燕河谢家滩断面水质自动站、黄河支流清水河清水断面水质自动站、乐都区引胜沟八里桥断面水质自动站、互助县红崖子沟担水路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大通河甘冲口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大通河硖塘断面水质自动站。

海南州3个:黄河干流唐乃亥断面水质自动站、黄河干流贵德断面水质自动站、龙羊峡库区出水口断面水质自动站(良好湖泊项目)。

黄南州1个:黄河支流隆务河同仁断面水质自动站。

海北州4个:布哈河入青海湖断面水质自动站、浩门河寺沟口断面水质自动站、沙柳河刚察断面水质自动站、黑河黄藏寺断面水质自动站(总站投资建设)。

海西州3个:昆仑河纳赤台断面水质自动站、都兰河乌兰断面水质自动站、察汗乌苏河上西台断面水质自动站。

截止2018年2月,建成正在试运行的站点有13个,分别为湟水支流教场河多巴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甘河双寨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南川河老幼堡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干流扎马隆断面水质自动站、湟水支流沙塘川河傅家寨断面水站自动站、黄河干流唐乃亥断面水质自动站、黄河干流贵德断面水质自动站、黄河支流隆务河同仁断面水质自动站、布哈河入青海湖断面水质自动站、浩门河寺沟口断面水质自动站、昆仑河纳赤台断面水质自动站、都兰河乌兰断面水质自动站、察汗乌苏河上西台水质自动站。在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验收且委托第三方运维之前,由所在市(州)环境监测站负责运行维护工作。

未建成的站点,各市(州)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快建设进度,务必于2018年5月完成建设并开始试运行,同时监测数据实现与“青海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传输与管理平台”的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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