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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于近日印发,旨在建立健全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我市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减轻因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苏府办〔2018〕4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牵头编制的《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件分级
1.5 事件分类
1.6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3 办事机构
2.4 现场指挥及工作机构
2.5 专家组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措施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信息报告
4.3 响应措施
4.4 指挥协调
4.5 应急监测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终止
5 后期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损害评估
5.3 事件调查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队伍保障
6.5 安全防护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练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
8.2 预案管理
8.3 制定、更新与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1.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图
2.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我市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减轻因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编制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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