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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农业、交通等部门根据职能审核及汇总各自数据;
(5)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6)负责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相关培训工作;
(7)负责污染源普查联络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活动;
(8)承担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分工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办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经信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参与建立工业污染源名录库。
市公安局:负责向普查机构提供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数据,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为污染源空间定位提供地理空间公共基底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名录库建库和相关普查成果分析、应用,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有关矿产开发情况资料,参与建立矿产开发企业名录库。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实施方案,编制普查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厂(场)普查,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等抽样调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农村道路观测断面平均交通量,配合做好移动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忻州公路分局:负责提供国(省)道公路观测断面平均交通量,配合做好移动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有关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有关水利普查资料、重点流域相关河流基本情况,提供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及其对应污染源的调查。
市农委: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农村居民能源使用基本信息,提供农业机械与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
市煤炭工业局: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有关煤矿开发情况资料,参与建立煤矿开发企业名录库。
市地税局:负责提供纳税单位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注册登记信息。
市质监局:负责提供承压锅炉使用登记信息。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相关行业名录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审核批准普查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指导污染源普查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参与指导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忻州军分区保障处:负责组织实施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市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提供民用运输机场飞机起降架次信息,配合做好移动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部门分工职责,积极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主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污染源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的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三)普查培训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录入人员及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四)宣传动员
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忻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相应的督促机制、考核机制、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对普查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的督办制度,各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强化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问责,切实保障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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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12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3年来,陕西省清查了16万余家企业,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据了解,陕西省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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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忻府区、原平市、代县、静乐县农村“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2024-2025年采暖期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忻府区、原平市、代县、静乐县农村“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选择执行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
12月13日,随着偏关县秀浓养殖场铡草机启动运行,同时台区集中器总表数据回传内网系统,忻州供电公司规划建设的首个光储一体化微电网系统正式投运,成功实现在离网状态下为客户供电,为偏远地区客户供电提供了新的模式。偏关县秀浓养殖场位于水泉镇大元峁村,报装容量30千瓦。由于用户地处大电网未延伸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部署的深入推进,绿色能源已日趋成为实现“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而光伏作为新三样代表产业之一,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展现了新质生产力的深厚底色。近日,央视财经频道到访一道新能忻州基地,探访忻州基地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黑灯工厂的魅力。山西作为产煤大省,传统能
12月4日,中城大有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启动山西省忻州市繁峙300MW/3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招标,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园,本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300MWh,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
山西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部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忻州市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山西吉港冠宇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忻州鑫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山西中炜物流有限公司铁路发煤站台环保钢架结构大
11月19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忻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依托与保定等地共建绿色能源经济廊道,积极谋划“忻州—京津冀”特高压输电通道;进一步延伸能源发展产业链,孵化带动高端能源装备产业落地。王建峰补充道,今
“今年前三季度,忻州市电力总装机达到1957.73万千瓦,其中绿色能源装机1202.8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61.44%,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2.39个和6.7个百分点。”11月19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忻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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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中城大有产业集团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就300MW/3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进行了深入洽谈。繁峙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斌,繁峙县政府党组成员、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乔哲,中城大有产业集团董事长吴发福等出席会议。会上,乔哲详细介绍了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本情况;吴发福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拟对山西忻州装配式110kV输变电工程作出环评审批意见。项目名称:山西忻州装配式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在忻州市全域范围内实施山西忻州装配式110kV输变电工程,停放点位于繁峙县砂河镇砂河变电站院内建设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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